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镇平县慧江环保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方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的有关事项向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平县慧江环保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方搅拌站建设项目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1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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