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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区航程正商置业有限公司宇航铭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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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7-17

项目分类: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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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区航程正商置业有限公司宇航铭筑项目  
建设单位   郑州航空港区航程正商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闻四方   联系人   乔冠宇  
通讯地址   郑州市航空港区郑港四街与郑港七街交叉口领航中心10楼1001室  
联系电话   15981913358   传真   /   邮政编码   451100  
建设地点   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通航路以南、太湖路以北、凌风街以西  
立项审批
部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代码   2017-410151-72-03-034721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780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563.98  
总投资
(万元)
  920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27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3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1年03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郑州航空港区航程正商置业有限公司宇航铭筑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通航路(原名为郑港二路)以南、太湖路(原名为郑港三路)以北、凌风街(原名为郑港三街)以西。项目包括两个地块,分别为A2-21-03和A2-21-05。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7806 m2,总建筑面积179839.27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136.91m2,地下建筑面积54702.36 m2,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楼、商业裙房和配套设施用房等。
根据2013年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已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17-410151-72-03-034721(见附件2)。2012年11月23日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对《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批复(批复文件见附件4,控规图见附图4),根据控规显示,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建设单位已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见附件3),项目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44号),本项目属于“三十六、房地产 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中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郑州航空港区航程正商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环境敏感点(保护目标)的识别、资料收集与分析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评价对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楼、商业裙房和配套设施用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项目内商业用房若进驻大型超市、酒店、娱乐等行业均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需单独办理环保手续,另做环评。
考虑到入驻商户多样性,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商户入驻时,要求其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办理环保手续,满足环保要求后方可入驻运营。商业区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的要求执行:有餐饮门面功能的房地产项目必须修建专用公共烟道。
根据现场踏勘,本地块无附属物,但堆放大量的土方待清运,项目尚未进行建设。
2、项目基本情况
2.1 地理位置及周围概况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通航路以南、太湖路以北、凌风街以西。本项目主要包括两个地块,分别为A2-21-03和A2-21-05,根据现场勘查,本地块目前现状为无附属物,但堆放大量的土方待清运。项目东侧为凌风街(郑港三街),隔路对面为康平湖,项目南侧为太湖路(郑港三路),隔路对面为正弘中央公园,项目西侧为荒地,项目北侧为通航路(郑港二路),隔路对面为空地。项目周围示意图见图1,项目具体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环境示意图见附图2。
            
图1   项目周围示意图
3、本项目建设经济技术指标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7806 m2,总建筑面积181822.27 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楼、商业裙房和配套设施用房等,主楼为4栋19层楼(其中地上19层,地下3层)及附属裙房,地上非机动车库、地上停车场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见表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表1   本项目建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项目
分项
  数值   备注  
1   总占地面积   27806 m2   /  
2   总建筑面积   179839.27 m2   含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  
3   (一)地上总建筑面积   125136.91 m2   /  
4  
  商业   124513.47 m2   /  
物业管理   486.22 m2   4‰  
公厕   137.22 m2   /  
5   (二)地下建筑面积   54702.36 m2   /  
6  
  机动车停车位   1308辆   1辆/百平方米  
其中   地上停车位   25辆   /  
地下停车位   1283辆   /  
非机动车停车位   12534辆   10辆/百平方米  
其中   地上停车位   2896辆   /  
地下停车位   9638辆   /  
7   容积率   4.49   <4.5  
8   基地建筑面积   8206.81 m2   /  
9   建筑密度   29.51 %   <50%  
10   绿地面积   5563.98 m2   /  
11   绿地率   20.01 %   >20%  
12   建筑高度   商业楼   96.71 m   <110m  
表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类别   项目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主体工程   商业楼(含裙房)   共4栋,地上19层,地下3层   124513.47 m2  
物业管理用房   占用部分商业裙房   486.22 m2  
公厕   占用部分商业裙房   137.22 m2  
机动车停车位(1308辆)   地上停车位   共设计4个出入口   25辆  
地下停车位   1283辆  
非机动车停车位(12534辆)   地上停车位   共设计9个出入口   2896辆  
地下停车位   9638辆  
公用工程   供水   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  
排水   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小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  
供暖   采用单体空调满足用户供热供冷的需求   /  
供电   在地下一层设置两座变电室,接入市政供电系统   /  
道路   区内道路   /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  
废气处理   地下车库设置相应的换气通风设施      
噪声防治措施   隔声窗,设备采取减振、吸声、隔声处理      
固体废物收集   生活垃圾经区内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绿化   绿地面积5563.98 m2,绿化面20.01%      
建设起止年限   /   2018年3月~2021年3月  
4、项目总体布局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通航路以南、太湖路以北、凌风街以西。本项目建设主要用途为商业用房,水泵房及变电室等设备用房均位于地下;建设单位在规划道路设置地下机动车出入口,实现人车分流的理念,保证出行安全。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5、公用工程
5.1 给水系统
本项目供水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给水管网引入,可以满足项目用水需要。
5.2 排水系统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
(1)雨水排放方式:雨水经道路雨水口收集后直接排至市政雨水管网。
(2)污水排放:
施工期:建设项目施工废水经施工期临时沉淀池沉淀后,作为施工用水重复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周围道路绿化,合理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农家肥。
运营期: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太湖路(郑港三路)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丈八沟,最终进入贾鲁河,在规划的太湖路(郑港三路)市政污水管道建设完成前,本项目不得入驻。
5.3 供暖与制冷
办公楼采用单体空调进行供热与制冷。
5.4 供电
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
5.5  消防
本项目根据《消防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相关规定,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与生活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并在楼房内适当位置设置普通手提式灭火器。 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问题: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地块目前现状为无附属物,但堆放大量的土方待清运,项目不涉及拆迁,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郑州航空航空港区是围绕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开发建设起来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发展区域。航空航空港区作为郑州新区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区和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之一,也是河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基地。郑州航空航空港区位于郑州市南部,西面以京广铁路为界,东、南、北三面以国家南水北调工程走廊为界,距离郑州市区20km。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通航路以南、太湖路以北、凌风街以西,其地理位置见附图1。
2、地形地貌
郑州航空航空港区位于山前坡洪冲积平原,西及西北高,东及东南低,坡降3.8‰,地势平坦。西、北、东三面边界处分布有沙岗或沙丘,标高在155m 左右,南部外围地形低平,是机场所在地,东南最低,标高148m左右。
3、水文
郑州航空航空港区属淮河流域,境内没有大的常年性河流,航空港区主要河流有双洎河、黄水河、丈八沟、梅河等。
双洎河:该河发源于登封市大冶镇马岭山,在新郑市内流经戴湾、人和寨、云弯、泥河寨、小寨、市区、河庄、双龙寨,至梨河乡黄湾村出境入长葛,为新郑市内第一条大河,境内河长35.5km,流域面积239.96km2,河床宽10~30m,岸高10~25m,正常流量2m3/s,河底坡降1/200~1/1200。双洎河现无天然径流,上游来水主要接纳了新密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水质已严重超过地表水Ⅳ类标准的要求,市区段主要接纳了新郑市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现已成为主要的排污河道,双洎河在黄甫寨黄湾村出境后流经长葛市、鄢陵县后汇入贾鲁河。
黄水河:该河发源于新密市曲梁牛庵村,为新郑市第二大河,属沙颍河水系,是随季节性变化的间断性河流。由冯寺村入新郑市,流经双庙郭、金钟寨、冯庄、城后、边加口至傅庄村入双洎河,全长29.4km,流域面积110.84km2。河床宽5~10m,河岸高12~25m。年平均流量0.1~0.3m3/s,年平均水深0.3m。河底坡降1/100~1/800m,河底平均低于地面8m,河底岩性为沙壤土,主要支流有暖泉河。
丈八沟:发源于新郑市,流经张庄、八岗、姚家、韩寺、刁家等乡镇,在韩寺镇胡辛庄东南出境,在开封县注入贾鲁河,全长53km,流域面积396km2,中牟境内长51.4 km,流域面积360.24 km2,河道平均比降为1/3500。丈八沟自1985年治理以来,多年未进行系统治理,目前河槽淤积严重,平堤种植、挤占河道种植现象较为严重,河道已基本丧失排洪能力。尤其是乔家跌水至后孙滞洪区河段淤积更为严重,后孙滞洪区以上长500米河段已被毁坏,该段河道已成为丈八沟全段行洪的瓶颈。
梅河:发源于新郑市,流经西场李、大吴庄、寺王、牛村、霹雳店、河南王、大阎庄等地,系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双洎河的支流,为一条季节性河流,自北向南流,河道坡降2.5‰左右,河床呈浅槽型。
4、气候气象
郑州航空航空港区气候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随着四季的明显交替,依次呈现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晴朗日照长,冬季寒冷少雨雪的基本气候特征。冬季风向多偏北,夏季多偏南风,春秋两季风向多变,但仍以偏北风居多,全年平均风速2.2m/s,最大风速22m/s,以春季最大。年平均气温14.4°C,一月最低,平均气温0.2°C,七月最高,平均气温27.3°C。年降雨量636.7mm,多集中在7~9 月,其降水量占全年50~56%,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6%。年平均风速2.8-3.2m/s,最大风速为18-22m/s,以春季最大,秋季最小,风频较大有NE、EES、WNW。
5、植被、土壤及生物多样性
航空航空港区土壤类型有褐土、潮土和风沙土等土壤类别,褐土是地带性土壤,潮土和风沙土分布较少,植被属于暖温带植物区系,其成分以暖温带华北区系为主,兼有少量的亚热带华中区系成分,境内现有自然植被稀少,仅西南浅山等地残存少量枫、杨次生灌木林,地表植被主要为农业植被和人工种植木,灌木主要有毛竹、白腊条、荆条等,野生杂草主要有黄蒿、老驴蒿、牧蒿等。航空港区北部处于郑州市东南森林公园内,以防风固沙、打造生产功能为主、兼有森林旅游、林木育种繁育等功能。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周边1000m范围内无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动植物。
6、相关规划
6.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13-2040年)》
2012年11月17日,国务院批准《中原经济区规划》,提出以郑州航空港为主体,以综合保税区和关联产业园区为载体,以综合交通枢纽为依托,以发展航空货运为突破口,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3年3月7日,国务院批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4年2月河南省政府正式作出批复,原则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概念性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深度2013-2040年)》。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是郑(州)汴(开封)一体化区域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郑州航空港、综合保税区和周边产业园区,规划范围涉及中牟、新郑、尉氏3县(市)部分区域。具体范围为东至万三公路东6km,北至郑民高速南2km,西至京港澳高速,南至炎黄大道,面积415km2。整个区域按照集约紧凑、产城融合发展理念,优化功能分区,规范开发秩序,科学确定开发强度。实验区总体布局为“一核三区”:空港核心区、北部城市综合服务区、东部临港型商展交易区、南部高端制造业集聚区。
其中,空港核心区规划面积为54.08km2,功能构成主要有航空运输、航空物流、航空制造、航空保障、临港服务、对外贸易。
北部城市综合服务区规划面积98.5 km2,规划居住人口约140 万。
东部临港型商展交易区规划面积92.8 km2,将在这一区域布置高铁南站、航展中心。
南部高端制造业集聚区规划面积170.5km2,规划居住人口约120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导产业包括航空物流、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通航路以南、太湖路以北、凌风街以西,属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因此本项目符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概念性总体规划。
6.2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段)两侧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东、南、北三面围绕航空港区,均为明渠形式,项目所在区(南水北调左岸)设计地下水位高于渠底水位。根据省南水北调办省环保厅 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两侧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豫调办[2015]94号),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如下:
(一)设计地下水位低于渠底
一级保护区范围由渠道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向两侧各外延50米;
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150米。
(二)设计地下水位高于渠底
①微~弱透水性地层
一级保护区范围由渠道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向两侧外延50米;
二级保护区范围由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150米。
②弱~中等透水性地层
一级保护区范围由渠道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向两侧外100米;
二级保护区范围由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1000米。
③强透水性地层
一级保护区范围由渠道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向两侧外延200米;
二级保护区范围由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2000米。
(三)南水北调总干渠建筑物段,采用相邻总干渠的保护区宽度。
各级保护区遵守规定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内应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建设任何与中线总干渠水工程无关的项目;
2、禁止向环境排放废水;
3、禁止倾倒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4、禁止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它污染物;
5、农业种植和园林绿化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和环保有关规定、
标准的高毒和高残留农药。
(二)二级保护区内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禁止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渣类污染物;
②禁止新建、扩建污染较重的废水排污口,设置医疗废水排污口;
③禁止新建、扩建污染重的化工、电镀、皮革加工、造纸、印染、生物发酵、选矿、冶炼、炼焦、炼油和规模化禽畜养殖以及其他污染重的建设项目;
④禁止设置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危险废物等集中转运、堆放、填埋和焚烧设施;
⑤禁止设置危险品转运和贮存设施、新建加油站及油库;
⑥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和环保规定、标准的高毒和高残留农药;
⑦禁止将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有关规定的水人工直接回灌补给地下水;
⑧禁止采取地下灌注方式处理废水;
⑨禁止建立公共墓地和掩埋动物尸体;
⑩禁止利用沟渠、渗坑、渗井、裂隙、溶洞以及漫流等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医疗废水和其他有毒有害废水;
⑪禁止将剧毒、持久性和放射性废物以及含有重金属废物等危险废物直接倾倒或埋入地下。已排放、倾倒和填埋的,按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限期内进行治理。
(三)不得安排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位于总干渠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四)穿越总干渠的桥梁,必须设有遗洒和泄漏收集设施,并采取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带来的水质安全风险。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通航路以南、太湖路以北、凌风街以西,位居南水北调总干渠南岸,其中距离南水北调总干渠最近的厂界点距南水北调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垂直距离约1250m。项目地区所在地层不属于强透水性地层,由(豫调办[2015]94号)《南水北调一期工程总干渠(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段)两侧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在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南水北调工程造成影响。
6.3 航空港区第污水处理厂
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中牟县八岗镇单家村北侧,总占地363.75 亩,设计处理规模35万吨/d,进水水质 COD440mg/L,BOD5200mg/L,SS220mg/L,NH3-N45mg/L,采用改良型 UCT 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工程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总投资 4.07 亿元,设计处理规模10万吨/d,服务范围是京港澳高速以东、南水北调总干渠以西、迎宾大道以北、张庄森林工业以南的区域。目前,厂内临建板房及水电已安装到位,进厂管网路径已安装完毕,一期工程已于2013年11月底建成,目前已投入运行,运行状况良好。二期工程将于后期启动建设,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达到35万t/d,建成后可满足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整个北部科技研发产业区的污水处理需要。
本项目位于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附图7),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丈八沟,最终进入贾鲁河。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参考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7 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的郑州市各点位空气质量日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见表3。
表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SO2   NO2   PM10  
监测浓度范围   12~27   38~66   71~142  
日均值标准值   150   80   150  
最大超标倍数   0   0   0  
由表8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SO2、NO2和PM10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由市政污水管道排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丈八沟,最终汇入贾鲁河。丈八沟属于贾鲁河流域,故本项目的主要纳污水体为贾鲁河,根据调查,贾鲁河规划为IV 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根据河南省环保厅地表水环境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周报第41 期-48 期(2017 年10 月2 日-11 月26 日)贾鲁河中牟陈桥段面水质的统计数据,统计结果见表4。
表4   贾鲁河中牟陈桥段面各污染因子监测结果一览表
断面名称   监测年   监测周   COD   NH3-N   总磷   水质类别  
 
 
 
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
  2017   41   25.4   0.34   0.11   IV  
42   24.7   0.47   0.13   IV  
43   24.1   0.21   0.12   IV  
44   24.2   0.20   0.09   IV  
45   24.9   0.23   0.10   IV  
46   24.3   0.33   0.12   IV  
47   24.8   0.39   0.10   IV  
48   26.6   0.30   0.13   IV  
IV类水质标准   /   30   1.5   0.3   /  
由上表可知,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3、声环境现状
本项目地块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通航路以南、太湖路以北、凌风街以西,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3日对本项目四个场界进行噪声监测,每天昼夜各一次。经现场实测,项目边界现状噪声值见下表5。
表5   声环境质量现状      单位:dB(A)
监测点位   监测值(昼/夜)   标准值
(昼/夜)
  超标率   超标
倍数
  达标
情况
 
2018.1.2   2018.1.3  
1#(东边界外1m)   53.6/44.3   53.2/44.6   60/50   0   0   达标  
2#(南边界外1m)   55.8/46.5   55.2/46.1   60/50   0   0   达标  
3#(西边界外1m)   54.9/45.2   54.5/45.5   60/50   0   0   达标  
4#(北边界外1m)   56.2/46.1   55.6/45.3   60/50   0   0   达标  
从上表可知,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说明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4、生态环境
项目周围的生态主要为人工生态环境,厂址周围500m范围内未发现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下表6。
表6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内容
项目
  环境保护目标   与项目直线距离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   正弘中央公园   S,80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万科·幽兰园   W,200m  
万科美景魅力之城   SW,230m  
正弘中央公园8号   SE,680m  
居住生活区   S,300m  
水环境   南水北调一期工程总干渠   NE,125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
要素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执行级别
(类别)
  主要污染物限值  
环境
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   PM10日均值150μg/m3;
SO2日均值150μg/m3;
NO2日均值80μg/m3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类   昼间≤60dB(A),夜间≤50dB(A)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IV类   COD≤30 mg/L、NH3-N≤1.5 mg/L、总磷≤0.3 mg/L  






  环境要素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执行级别
(类别)
  主要污染物限值  
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   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   施工期:颗粒物周界外最高浓度1.0mg/m3  
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表4,三级   COD≤500mg/L  
BOD5≤300mg/L  
SS≤400mg/L  
动植物油≤100mg/L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   昼间≤60dB(A);夜间≤50dB(A)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表1   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预处理后,满足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其总量控制指标采用经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满足河南省《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表1中标准(COD40 mg/L,氨氮3 mg/L)核算。经过核算,环评建议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排放量为4.5227 t/a,氨氮排放量为0.3392 t/a。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项目环境影响期分为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建设工序,其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将产生噪声、汽车尾气、废土等污染,设备安装工序将产生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整个施工阶段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等污染。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为风机、水泵等配套设备噪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汽车尾气等。本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工序及产污环节图分别见下图所示。

图2   施工期工序及产污环节图
 
 
 
 
 
 
 
 
 
 
 
 
 
图3   营运期工序及产污环节图
2、主要污染工序: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破坏;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
2.1  施工期主要污染因素
(1)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主要包括作业扬尘、堆场扬尘、汽车道路扬尘),也有少量的汽车尾气。
(2)废水: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水泥构件养护水及机械设备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SS。
(3)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种施工机械,包括装载机、电锯、吊车、升降机等;
(4)固体废弃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5)生态破坏:施工期场地的部分开挖、平整、填方过程中土壤松动,会使原有的表土层受到破坏,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影响景观。
2.2  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
(1)废气:主要为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
(2)废水:主要为商业、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为日常进出车辆、通风机、二次加压提升水泵运行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商业、社区服务及物业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别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施工期施工扬尘   TSP   少量   少量  
营运期汽车尾气   CO   899.13 kg/a   899.13 kg/a  
HC   387.75 kg/a   387.75 kg/a  
NO2   26.22 kg/a   26.22 kg/a  



  施工期生活废水
(1752 m³/a)
  COD   300 mg/L、0.5256 t/a   240 mg/L、0.4205 t/a  
BOD5   180 mg/L、0.6154 t/a   162 mg/L、0.2838 t/a  
SS   220 mg/L、0.3854 t/a   110 mg/L、0.1927 t/a  
氨氮   25 mg/L、0.0438 t/a   25 mg/L、0.0438 t/a  
营运期生活废水
(113027.72 m3)
  COD   300 mg/L、33.9023 t/a   240 mg/L、27.1363 t/a  
BOD5   180 mg/L、20.3522 t/a   162 mg/L、18.3170 t/a  
SS   220 mg/L、22.61353 t/a   110 mg/L、12.4374 t/a  
氨氮   25 mg/L、2.8267 t/a   25 mg/L、2.8267 t/a  



  施工期   建筑垃圾   3596.79 t   建筑垃圾分类妥善处理  
生活垃圾   75 kg/d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营运期   物业管理人员日常生活及商业活动生活垃圾   463.585 t/a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日常进出车辆交通噪声、空调室外机组噪声、水泵房、风机房、配电室等设备用房噪声,主要噪声值在65-80dB(A)之间。  
主要生态影响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挖方填土、场地平整将会造成地表植被破坏,遇下雨天气产生水土流失现象;同时会产生弃土、弃渣,若处理不当,会影响周围景观。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离护栏,施工机械、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雨季施工时,应用帆布覆盖物料等,可有效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通过设置绿化带、种植树木等措施来美化环境,可使其与周围生态环境更加协调。本项目绿化率为20.01%,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可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  
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主要污染因素有:(1)废气: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2)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4)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
1.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的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汽车尾气影响。汽车尾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运行中产生的尾气。施工扬尘影响包括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包括作业扬尘、堆场扬尘、汽车道路扬尘,由于建筑施工扬尘点多分散,源高在15m以下,属于无组织排放。同时,受施工方式、设备等因素的制约,产尘的随机性、波动性也较大。
1.1.1  汽车尾气影响分析
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运行中将产生机动车尾气,其中主要含有CO、NOx、HC等污染物。这些废气排放局限于施工现场和运输沿线,为非连续性的污染源。根据类比调查、统计结果,汽车在怠速与正常行驶时所排放的各污染物浓度详见下表7。
表7   汽车尾气中各污染物浓度
污染物
  单位   怠速   正常行驶   备注  
CO   %   4.07   2   容积比  
HC   ppm   1200   400   容积比  
NOx   ppm   600   1000   容积比  
由上表可知,汽车怠速时CO、NOx、HC汽车尾气产生量大于正常行驶状况下。这些废气排放局限于施工现场和运输沿线,为非连续性的污染源,建议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以减少NO2及CO等汽车尾气的排放量。本项目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具有暂时性,随施工期结束而终止。
1.1.2  施工扬尘影响分析
施工扬尘影响包括地表土层的开挖和回填产生的粉尘,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存过程中的扬尘。
① 施工开挖、填方扬尘
根据相关扬尘排放量核算:按照每填挖1m3砂石排放粉尘4.66公斤确定,本项目在施工阶段,采取抑尘措施后,削减系数按照0.275计算,则削减后本项目填挖粉尘产生量为3.38 kg/m3,本项目挖方量约为33.5万m3,填方量约为7.5万m3,填挖方总量约为41万m3,经过计算可知,本项目施工扬尘排放量约为1385.8 t。
粉尘排放量较大,会对作业工人和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采取湿式作业并佩戴口罩等措施,同时环评建议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多余弃土根据总体布置即使外运,注意土石方挖填平衡,多余弃土清运至区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消纳场地处理。开挖弃土堆存时遇干燥、大风季节要及时洒水,避免产生扬尘。
② 车辆运输扬尘
汽车在出入本项目建设场地时会产生一定量的道路扬尘。汽车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占扬尘总量的57%。运输车辆道路扬尘强度除了与风速、湿度等因素有关,还与汽车速度、汽车重量、道路表面粉尘量有关。

式中:Qi:每辆汽车行驶扬尘量(kg/km辆);
V:汽车速度(km/h),取20km/h;
W:汽车重量(T),取8t;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取0.05kg/m2。
道路扬尘选取以下计算参数:场内行使路程:0.5km;每日车流量:20辆。根据参数计算,在路面硬化的条件下,每辆汽车行驶扬尘量约为0.107kg/km,由此可知项目产生的扬尘量为4.3 kg/d。如对汽车行驶路面只洒水,不清扫,抑尘率70%-80%,若清扫后洒水,抑尘率达90%。当场地洒水频率为4-5次/天时,粉尘的影响距离在20-50m范围内,因此为了控制路面扬尘,应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并配以人工清扫,以减少项目场地及路面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 装卸扬尘
根据相关规定,散流物料装卸作业扬尘排放量核算:按照装卸1t散流物料排放3.88kg粉尘确定。本项目大约装卸物料1500 t,则施工期物料装卸产生的扬尘为5.82 t。环评建议装卸靠近运输车辆,降低装卸高度,施工工地四周要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挡,建筑物外设置拦网,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 材料堆放扬尘
露天堆放的建材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土由于天气干燥及大风,会产生风力扬尘。尘粒在空气中的传播情况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不同粒径的尘粒沉降速度见表8。
表8   不同粒径的尘粒沉降速度
粒径(微米)   10   20   30   40   50   60   70  
沉降速度(m/s)   0.03   0.012   0.027   0.048   0.075   0.108   0.147  
粒径(微米)   80   90   100   150   200   250   350  
沉降速度(m/s)   0.158   0.170   0.182   0.239   0.804   1.005   1.809  
粒径(微米)   450   550   650   750   850   950   1050  
沉降速度(m/s)   2.211   2.614   3.016   3.416   3.820   4.222   4.624  
由表8可知,尘粒的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大于250微米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根据现场的气候不同,其影响范围也有所不同。料堆下风向扬尘浓度见表9。
表9   堆料厂下风向扬尘浓度
料堆含水率(%)   3.2-4.0  
风速(m/s)   5.6  
距尘源距离(m)   50   100   150   200  
实测粉尘浓度(mg/m3)   14.8   6.7   6.0   4.0  
从上表9中数据可以看出,当料堆含水率小,在较大风速下扬尘量大,堆场下风向粉尘浓度严重超标。据资料介绍当料堆表面含水率较高(W>6%)时,扬尘对周围的影响就明显减少,提高表面含水率能对料堆扬尘起到很大的抑制作用,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环评建议禁止物料露天堆放,物料应该全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进一步抑制物料堆放扬尘。
施工期间扬尘将造成大气中的TSP增高,施工扬尘的产生与很多因素有关,包括气象、进出车辆载重车速、采取的防护措施等。一般而言,在无降低扬尘产生措施的情况下,当风速小于3m/s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场界外100m;当风速小于4m/s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场界外200m;当风速小于5m/s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场界外500m。冬季风向多偏北,夏季多偏南风,春秋两季风向多变,但仍以偏北风居多,全年平均风速2.2 m/s。鉴于该建设项目施工期期间各种风速均会遇到,所以施工期扬尘的影响范围超过施工周界外500 m。
  参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4 年-2018 年)的通知》(郑政[2014]20 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 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8 号)、《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郑政〔2013〕18 号)、《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郑政[2017]2号)以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港[2017]21号)等相关要求中的规定,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道路硬化与管理。施工现场道路场100%硬化;任何时候车行道路上都不能有明显的尘土;道路清扫时都必须采取洒水措施。
②边界 围挡。施工道路两侧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 厘米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围挡必须是由金属、混凝土、塑料等硬质材料制作;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厘米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③裸露地(含土方)覆盖。 裸露地(含土方)覆盖。 每一块独立裸露地面80%以上的面积都应采取覆盖措施;覆盖措施的完好率100%;覆盖措施包括:钢板、防尘网(布)、绿化、化学抑尘剂,或达到同等效率的覆盖措施。
④易扬尘物料覆盖。所有砂石、灰土、灰浆等易扬尘物料都必须以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置在顶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范围内;防尘布或遮蔽装置的完好率必须达到100%;小批量且在8小时之内投入使用的物料除外。
⑤持续洒水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清扫。
⑥运输车辆冲洗装置。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洗车喷嘴静水压不低于0.5Mpa;洗车污水经处理后重复使用,回用率不得低于90%,回用水水质良好,悬浮物浓度不应大于150mg/L;施工场所车辆入口和出口30米以内部分的路面上不应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物料;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设有专门的处置系统;无法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的洗车污水不得直接排入环境或市政下水系统;接纳洗车污水的水体和市政下水系统不得有任何因洗车污水排放造成淤塞现象。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扬尘可以得到大幅度减少,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大大降低。并且要求施工单位强化施工扬尘监管,项目场地施工过程必须做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港[2017]21 号)提出的“7个100%”: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视频和PM10 监控设备百分之百安装到位;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
经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场地扬尘可得到有效消减,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通过运输道路硬化、堆场洒水抑尘、设置防尘网、修建围挡、堆场覆盖、车辆冲洗等扬尘控制措施,粉尘产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评价认为本项目工期间的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1.2  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砂石冲洗、砼结构保养、场地和设备冲洗等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等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其中砼结构保养水无法收集,自然耗散。施工场地建设设置2个临时厕所。施工期施工人员最多时可达到150人,因此,施工期生活污水以150人计,根据河南省《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14),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定额按40 L/人·d计,施工期为3年,则施工期用水量为2190 m3/a(6.0 m3/d),生活废水产生量按日用水量的80%计,则排放量为1752 m3/a(4.8 m3/d)。为减小施工期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求:
(1)石料冲洗废水:其悬浮物含量大,需建沉降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部分澄清后的废水可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或回用于泥砂搅拌用水。人工运输水泥砂浆时,应避免泄漏,泄漏的水泥砂浆应及时清理。
(2)混凝土养护废水:封闭混凝土中水分不在蒸发外逸,水泥依靠凝土中水分完成水化作用,因水量较小,故废水排放量小,可以不需专门处理。
(3)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要求设立专门清洗点对施工机械和车辆进行清洗和保养,含油废水或废弃物,不得随意弃置和倾流,建小型隔油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其中油污收集后由专业部门回收统一处理,以防止油污染。
(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日常排放的污水,洗手废水用于洒水抑尘,生活废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因此,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5)施工过程防止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区内增设必要的排水沟道,有利于雨水排放;修建施工场地围墙,避免施工弃土和废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因此,施工期废水经合理利用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3  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包括推土机、装载机、静压装机、振捣棒、吊车、升降机等以及各类运输车辆,这些机械车辆的动力性或机械性的噪声,并且噪声级都比较高,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夜间施工。其声级强度详见下表10。
表10   主要施工机械的噪声源源强  单位:dB(A)
施工阶段   施工机械   5米处测量声级(dB(A))  
土石方阶段   推土机   83  
挖掘机   85  
自卸卡车   80  
装载机   83  
打桩阶段
(人工灌孔桩)
  钻孔机   75  
空压机   90  
结构阶段   振捣棒   90  
电锯   100  
空压机   88  
升降机   80  
装修阶段   电钻   100  
木工电刨   90  
磨光机   95  
按不同施工阶段施工机械组合作业情况,在未采取任何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得出不同施工阶段5m处设备噪声的叠加值。限于施工计划和施工设备等资料不够详尽,现将施工中使用较频繁的几种主要机械设备的噪声值分别代入预测模式进行计算,预测机械设备的噪声值。
现场施工时昼间约有5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本次评价从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四个阶段分别考虑项目噪声贡献值。各设备同时施工产生的噪声叠加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见表11。
表11   多台机械设备同时运转的噪声预测值  单位:dB(A)
施工段   5m处设备
噪声叠加值
  排放方式   治理措施   治理后
噪声
  备注  
土石方
阶段
  90   间隔   减震、合理分配施工时间,避免
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75   昼间  
打桩
阶段
  100   间隔   禁止夜间施工,设隔声屏,
选用低噪声设备
  85   昼间,工期较短  
结构
阶段
  92   间隔   减震,设隔声屏,合理安排施工段,
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正午施工
  70   墙体
隔声
 
装修
阶段
  101   间隔   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
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65   昼间,墙体隔声  
根据施工工艺,除结构阶段需要连续施工外,其他夜间均不施工。本项目位于航空港区,航空港区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南侧80m处为正弘中央公园。
为进一步减轻施工期环境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结合《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4 号)的规定,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从声源上控制。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强噪声污染、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施工工艺需要等原因确需连续施工的,必须提前7 日持有关部门出具的确需连续施工证明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经批准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提前3日向周围的单位和居民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本次连续施工起止时间、施工内容、工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
③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进度,现场施工人员要严加管理,避免上下班高峰期施工。
④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⑤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⑥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建立良好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减轻施工设备噪声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即消失。如若发生噪声扰民事件,建设单位应及时处理,协调解决。
1.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挤出施工产生的渣土、废混凝土块等。
(1)弃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区高程变化不大,工程地势较为平坦,本工程挖方量为33.5万m3,填方量为7.5万m3,弃方量为26万m3。
本项目填用土石方及时用于项目区填埋,弃方应根据《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要求清运至区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处理。
(2)建筑垃圾环境影响分析
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期土建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废钢件材料、碎木块、包装箱、包装袋、废水泥等,项目施工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本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按每100 m2建筑面积2 t计算,总建筑面积179839.27 m2,则建筑垃圾总产生量为3596.79 t。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成分见表12。
表12   施工垃圾组成单位:%
垃圾组成   施工垃圾组成比例(%)   施工垃圾主要组成部分占其原料购买量的比例(%)  
砖混结构   框架结构   框架剪力墙结构  
碎砖(碎砌砖)   30~50   15~30   10~20   3~12  
砂浆   8~15   10~20   10~20   5~10  
混凝土   8~15   15~30   15~35   1~4  
桩头     8~15   8~20   5~15  
包装材料   5~15   5~20   10~20    
屋面材料   2~5   2~5   2~5   3~8  
钢材   1~5   2~8   2~8   2~8  
木材   1~5   1~5   1~5   5~10  
其他   10~20   10~20   10~20    
合计   100   100   100    
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垃圾能够分类堆存,分类处理。如钢筋、木材等能够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送往当地废品收购站;碎砖、沙浆根据《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要求清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处理。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0.5 kg/人·d计,则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 kg/d,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各种生活用品以及饮食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为进一步严格控制本项目施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开挖土石方在工地内暂存要严格控制土方量,禁止随意堆积;
(2)开挖土石方应加覆盖措施,避免雨天时雨水冲刷;
(3)运输车辆应控制运输量,严禁超载,避免运输过程中垃圾散落路面;
(4)及时清理工地内建筑垃圾,避免长期堆放。
施工期环境影响短暂,随施工期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会随之消失。
1.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对景观结构和功能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由于施工作业,开挖土石方、土地平整、修建道路和清理场地等活动,施工过程中将造成原有自然地形破坏、杂乱,造成地表裸露和土堆凌乱。由于本项目施工期较长,施工不可避免要经历雨季,因此除会产生水土流失外,对景观也会产生影响。
施工中尚未竣工部分和工地内运转的建筑机械、无序堆放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也将造成杂乱现象,有些还会持续到运营初期。
在施工期间,弃土堆场对景观的影响主要是凌乱和无序。更主要的是在施工后期,若不进行及时的植被恢复,将会破坏景观的连续、和谐,增加视觉上的杂乱、碎裂,在一定时段和一定范围内造成区域景观美感的进一步丧失,影响区域景观质量。
但本项目对景观的影响具有短暂性,且本项目实行绿化补偿,绿化面积为5563..98 m2,绿化率为20.01%,项目建成后不利影响随之消失。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2.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不含餐饮,主要为日常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
2.1 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地上停车场分布在建筑物周围,车辆启动时间较短,自然通风顺畅,汽车尾气在露天空旷条件下很容意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重点对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分析。
项目共有地下停车位1283个,地下建筑面积54702.36 m2,设有独立送风、排风系统,排气筒位于地面绿化带内。
本项目地下停车场内以小型车为主,停车场废气主要在汽车怠速慢行时产生。根据统计资料及类比调查,车辆在怠速、平均车速小于5km/h时,平均耗油量为0.20L/min,即0.15kg/min,正常行驶时(车速大于15km/h),平均耗油量为0.10L/km。在相同的耗油量的情况下,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还与空燃比有关。当空燃比较大时(大于14.5),燃油完全燃烧,产生CO2及H2O,当空燃比较低时(小于14.5),燃油不充分燃烧,将产生HC、CO、NO2等污染物。
停车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与其运行状况直接相关,一般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为满负荷状况,此状况反映满负荷泊车时对环境的影响。此时项目区进出车辆流量相当大,此类状况出现概率极小,而且时间极短;
第二种为高峰时段道路上车辆的污染源排放情况;
第三种情况为白天平均流量时道路车辆的污染源排放情况。
一般情况下,项目区进出的车辆在早、晚两次最为频繁,车辆进出具有随机性,亦即单位时间内进出车辆数是不定的,本次评价按最不利因素考虑,采用上述第一种进行分析(即满负荷状况)。根据类比调查资料可知,单车排放因子NO2:0.014g/min·次,CO:0.480g/min·次,HC:0.207g/min·次。按每天进出2次,停车位每次2min,则本项目汽车尾气污染物量排放情况见表13。
表13   汽车尾气排放源强计算结果
污染源
  NO2(kg/a)   CO(kg/a)   HC(kg/a)  
排放量   26.22   899.13   387.75  
汽油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将向周围空气排放,且由营运期汽车在怠速与正常行驶时所排放的各污染物浓度表可知,汽车在怠速情况下,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较大,因此环评建议:停车场工作人员要及时疏导进出停车场车辆,避免车辆长时间在项目区道路上怠速行驶。建议加强道路两侧绿化,以减小汽车尾气浓度,减小有害气体对人体产生的影响。由于地上车位停车时间短,空气流通性好,地上日常进出车辆汽车尾气通过大气稀释和绿化吸收后,本项目产生的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车库和地下设备用房均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其浊气由地面4个排气井排放,排气井均设在绿化带中,高度为1.0m,朝向背离建筑楼;加强项目区内居民的环保意识,提倡低碳出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降低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停车位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评价认为:本项目运营期汽车尾气通过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2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水源为市政管网,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要。根据河南省《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 385-2014)确定项目用水定额。用水量指标如下:物业管理人员生活用水40 L/人·d计,商业用水按3 L/m2·d计,绿化用水定额为2 L/m2·d计,绿化天数按200天计,其余均按照365d计。
项目运营后用水主要为办公用水、绿化用水、商业用水、物业管理人员。生活用水包括日常盥洗、冲厕等,水质简单,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共设置4座化粪池(每个地块设置2座100 m3化粪池),经过处理后污水沿太湖路(郑港三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放至贾鲁河。
本项目用排水量汇总见表14,水平衡见图4。
表14   项目用排水量情况一览表
序号   用水项目   用水系数   用水规模   日用水量(m3/d)   年用水量(m3/a)   排放系数   污水产生量(m3/d)   污水产生量(m3/a)  
1   商业用水   3L/m2·d   125136.91m2   375.41   137024.65   0.8   300.328   109619.72  
2   物业管理人员用水   40L/人·d   50人   2.0   660   1.6   528  
3   绿化用水   2L/m2·d   5563.98m2   11.128   2225.6   1.0   --   --  
4   未预见用水   /   /   10   3650   0.8   8.0   2920  
5   合计   -   -   398.538   143560.25   /   309.928    113067.72  
 
 
 
 
 
 
 
 
 
 
 
 
图4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本项目新鲜水用水量为398.538m3/d(143560.25 m3/a),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09.928m3/d(113067.72 m3/a)。主要污染物浓度参照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调查数据,确定其分别为:COD浓度为300mg/L、BOD5浓度为180mg/L、SS浓度为220mg/L,氨氮浓度为25 mg/L,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营运期废水污染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见表15。
表15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各污染因子产生量及排放量一览表
项目   废水量   113067.72 m3/a  
处理阶段   污染物指标   pH   COD   BOD5   SS   氨氮  
废水产生情况   污染物产生浓度(mg/L)   6~9   300   180   220   25  
污染物产生量(t/a)   /   33.9023   20.3522   22.6135   2.8267  
化粪池处理后   污染物排放浓度(mg/L)   6-9   240   162   110   25  
污染物产生量(t/a)   /   27.1363   18.3170   12.4374   2.8267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   污染物排放浓度(mg/L)   6-9   40   10   8   3  
污染物产生量(t/a)   /   4.5227   1.1307   0.9045   0.339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6-9   500   300   400   -  
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6-9   40   10   10   3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生活废水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根据计算可知本项目排水量为309.928 m3/d,根据设计资料,化粪池水力停留时间按24h计算,同时考虑1.2倍的富余系数,环评建议本项目化粪池设计4个容积为100m3(每个地块设置2座100 m3化粪池)。
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中牟县八岗镇单家村北侧,总占地363.75亩,设计处理规模35万吨/d,工程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总投资4.07亿元,设计处理规模10万吨/d,目前,厂内临建板房及水电已安装到位,进厂管网路径已安装完毕,一期工程已于2013年11月底建成,目前已投入运行,运行状况良好。二期工程将于后期启动建设,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达到35万t/d,建成后可满足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整个北部科技研发产业区的污水处理需要。服务范围是京港澳高速以东、南水北调总干渠以西、迎宾大道以北、张庄森林工业以南的区域。进水水质 COD440mg/L,BOD5200mg/L,SS220mg/L,NH3-N45mg/L,采用改良型UCT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预计投产日期为2021年3月,废水排放量309.928 m3/d,仅占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0.3.10%,对污水处理厂冲击很小,项目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可行。
本项目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生活污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且满足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根据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污水系统规划,本项目位于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附图7)。目前,项目周边有规划的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太湖路(郑港三路)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最终排入贾鲁河。在规划太湖路(郑港三路)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前,本项目不得入驻。
综上,本项目污水进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措施可行。
因此,评价建议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COD:4.5227 t/a,NH3-N:0.3392 t/a。
2.3  声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为日常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空调室外机组噪声、水泵房、风机房、配电室等设备用房噪声等,主要噪声值在65-80dB(A)之间。
表16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的声压级
序号   噪声源   LAeq(dB)  
1   汽车   65  
2   空调外机   60  
3   水泵房   80  
4   配电室   80  
风机  
2.3.1  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和空调室外机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分析
为减小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和空调室外机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评价建议减少进出车辆怠速、慢速及快速行驶的时间,设置禁止鸣笛显示牌,同时加强停车场道路两侧的绿化,减小车辆噪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3.2  水泵房、风机房等设备用房产生的噪声影响分析
水泵运行产生的噪声:对泵体与供水管采用软接头连接,管道与墙体接触的地方采用弹性支承,水泵机座与基础使用降噪效果好的减振器连接,定期对水泵进行维护和检修等;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在风机进、出口处安装消声隔声箱,并在机组与地基之间安置减震器,对吊装的风机设弹簧减震器等,而且本项目水泵房、风机房均设置在地下。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其噪声值可降低25dB(A)左右,对室外及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采取各种针对性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4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物业管理人员日常生活及商业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项目建成后物业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0.5kg/人·d计,物业管理人员人数为50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 kg/d,9.125 t/a;商业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 kg/50 m2·d计,商业面积为124513.47 m2,则商业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451 t/d,454.46 t/a。则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1.2701 t/d,463.585 t/a。本项目设置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站,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区域植被随着项目建成运营后得到补充和完善,项目的绿化设计树立生态观念,注重植物的群落配植,在树种的选择上,充分考虑植物的季相变化,周围各地段均建有不同规模的绿地,同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各种绿化,提高环境质量。
项目运营后生物种类和数量增加,项目区内植物组群类型和分布,做到充分绿化;在汽车通行的路段两侧栽种常绿乔木、灌木,较好的起到净化废气、防尘、降噪作用;由专人对区内生态系统进行养护和整理,保持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2.6 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1)规划市政道路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周边无工业污染源,外界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
项目东侧为凌风街(郑港三街)、南侧为太湖路(郑港三路)、北侧为通航路(郑港二路)、西侧为荒地,根据《郑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1)》,均为城市支路,过往车辆为附近居民私家车,无大型过往车辆,交通量小,项目四周车辆交通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地面吸声后到达项目商业楼时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针对可能出现的交通噪声影响,建设单位从以下两方面做好预防工作:
a根据规划设计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并在退让区修绿化带。
b临街居民加强门窗隔声效果,采用较好铝合金密封门窗、新型硬塑料保温隔热型门窗或双层玻璃,都可取得30dB(A)以上隔声效果。
因此,通过做好噪声预防措施后,交通噪声对小区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2)规划轨道交通线振动影响分析
项目南侧太湖路上有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其中心线距项目边界的距离为40m。
根据环境保护部批复的《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工程(车陂南—金洲)及原二号线增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其中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上述轨道交通周边敏感点处的振动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17   振动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dB)
区间   线路
形式
  监测点名称   与外轨中心线距离(m)   时段   监测值dB   评价标准dB   达标
情况
 
VLV10   VLZmax  
新造站~石基站   地下   曾边村   22   昼间   61.9   66.0   70   达标  
夜间   58.8   62.7   67   达标  
东涌站~黄阁汽车城   高架   庆东街   25   昼间   60.0   64.4   70   达标  
夜间   59.6   64.4   67   达标  
由上述监测结果可知,位于地下线区间的曾边村(距中心线22m)及位于高架区间的庆东街(距中心线距离25m),其昼夜振动级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居民、文教区标准”昼间70dB,夜间67dB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边界距离太湖路上的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中心线距离约40m,类比以上监测结果,轨道交通运营期间不会对本项目产生振动影响。
2.7  选址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依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项目已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17-410151-72-03-034721。
(2)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通航路以南、太湖路以北、凌风街以西。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7806 m2,总建筑面积179838.27 m2,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楼、商业裙房和配套设施用房等。2012年11月23日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对《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批复(批复文件见附件4,控规图见附图4),根据控规显示,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建设单位已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见附件3),项目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3)区位优势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通航路以南、太湖路以北、凌风街以西。周围道路畅通,均可便捷的与城市中心区域连通,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4)排水去向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在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内,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于2013年11月底建成,目前已投入运行,运行状况良好,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太湖路(郑港三路)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最终排入贾鲁河。
(5)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区。项目营运期会产生废气、生活污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经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生活污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该项目选址可行。
2.8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中的相关要求,企业进行了网上公示和线下公示。本项目在环评公示网上对本项目的环评报告全文进行网上公示,网址链接为。并在厂区对外宣传栏进行线下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没有提出对本项目环评报告或本项目的不同意看法或者反对意见。项目公开情况说明见附件5,全文公开承诺见附件6,网上公示截图见附图8。
2.9环保设施验收及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9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78万元,占总投资的0.30%。本项目环保治理措施及环保投资见下表18。项目环保验收一览表见表19所示。
表18   本项目环保治理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污染种类   防护或保护措施   主要环保措施   数量   投资估算(万元)  
废气   施工期   施工扬尘   场地洒水;道路硬化、并保持清洁、湿润;建筑围挡;物料覆盖,多余土石方及时外运   临时道路硬化,洒水抑尘设施、覆盖物料   /   30  
营运期   汽车尾气   设置通风系统,缩短汽车怠速行驶时间等   车库排气系统   /   45  
废水   施工期   废水   施工场地设旱厕,施工人员洗漱废水与建筑废水一起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   旱厕、施工沉淀池   各一座   10  
营运期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厂处理后,最终排入贾鲁河   化粪池(100m3)   4个   30  
噪声   汽车出入地下车库产生的噪声   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限速等   设置提示牌   /   25  
水泵房、风机房等设备用房噪声   采取基础减振、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等措施   安装基础减振等   /   10  
固体
废物
  生活
垃圾
  设置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站,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垃圾箱   若干个   8  
垃圾收集站   1个  
绿化   项目区绿化   /   5563.98 m2   120  
合计   /   /   /   278  
 
表19   本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
类别   主要环保措施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  
废气   设置减速标示,地下车库安装车库排气系统,加强通风换气   地下车库排气系统   排放浓度较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经4个10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近进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有效容积不小于400m³,4座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噪声   置于室内,设置基础减振,设备用房安装吸声材料   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风机、水泵均至于设备房内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   设置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站,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若干个   生活垃圾合理处理处置  
生态   绿化   /   符合环保要求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别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施工
扬尘
  扬尘   定期洒水,保持场地内地面湿润,设置围挡等   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汽车
尾气
  CO、HC、NOX   合理安排施工车辆  
运营期   汽车
尾气
  CO、HC、NOX   安装车库排气系统,缩短汽车怠速、减速行驶时间等  



  施工期   施工
废水
  SS,少量的油污   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
废水
  COD、BOD5、SS、NH3-N   集中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运营期   生活
废水
  COD、BOD5、SS、NH3-N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厂处理,最终排入贾鲁河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施工期   建筑
垃圾
  废钢件材料、废水泥等   分类收集,根据性质外卖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合理处置  
生活
垃圾
  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合理处置  
运营期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施工期   施工机械运行噪声   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设置减振基础、在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点较近处设置临时隔声墙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  
运营期   车辆、二次加压提升水泵、风机等运行噪声   加强道路两旁绿化、提升水泵设置基础减振、设备房墙壁隔声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其他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整个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通过建设绿化面积进行改善,定期向绿化带洒水等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郑州航空港区航程正商置业有限公司宇航铭筑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通航路(原名为郑港二路)以南、太湖路(原名为郑港三路)以北、凌风街(原名为郑港三街)以西。项目包括两个地块,分别为A2-21-03和A2-21-05。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7806 m2,总建筑面积179839.27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136.91m2,地下建筑面积54702.36 m2,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楼、商业裙房和配套设施用房等。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
依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项目已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17-410151-72-03-034721(详见附件2)。
(2)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通航路以南、太湖路以北、凌风街以西。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7806 m2,总建筑面积179838.27 m2,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楼、商业裙房和配套设施用房等。2012年11月23日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对《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批复(批复文件见附件4,控规图见附图4),根据控规显示,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建设单位已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见附件3),项目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2、项目选址合理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通航路以南、太湖路以北、凌风街以西。周围道路畅通,均可便捷的与城市中心区域连通,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区。项目营运期会产生废气、生活污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经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生活污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选址可行。
3、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汽车尾气经地下车库机械排风系统通风换气、道路绿化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车辆噪声经道路绿化、设置禁鸣牌、减少怠速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空调外机组、水泵房、风机房等经安装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物业管理人员日常生活及商业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商业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太湖路(郑港三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以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总量。经过核算,环评建议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排放量为4.5227 t/a,氨氮排放量为0.3392 t/a。
5、总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郑州航空港区航程正商置业有限公司宇航铭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实验区城市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和运营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加强内部环境管理,保证投资到位和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扬尘、废水、噪声等污染因素在采取评价建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二、评价建议:
(1)企业应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检修,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对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等污染及时控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2)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和扬尘管理,建设与施工单位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和防尘抑尘措施,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和扬尘产生纠纷。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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