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示》(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冠县顺祥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加工 10 万吨交通设施及配件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 10 万吨交通设施及配件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冠县烟庄街道武训大道与苏州路路口东388米路北
建设单位:冠县顺祥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
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IMVhQAj2IYdIvc4p54a5A
提取码:iqq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