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冠县恒和电力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年产400 万套各类交通设施配件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00 万套各类交通设施配件项目(二期)
地点:冠县桑阿镇西白塔村
建设单位:冠县恒和电力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该项目分二期进行建设,目前项目一期工程1 条酸洗热镀锌生产线已于2018 年9 月通过自主验收;现二期工程1 条静电喷塑生产线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本次验收项目针对项目二期工程进行验收。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7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3406355391
邮箱:13406355391@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sAM34z2U4LdeL7s6Qy7Eg 提取码:7n47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ObG2vTS4Lq5OR3z0COQxg 提取码:qn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