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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河南华之艺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南华之艺玻璃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徐新群
联系人
徐新群
通讯地址
荥阳市乔楼镇中原西路与万山路交叉口北500米路东
联系电话
13849083099
传真
/
邮政编码
450100
建设地点
荥阳市乔楼镇中原西路与万山路交叉口北500米路东
立项审批部门
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豫郑荥阳制造【2017】19057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5玻璃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700
环保投资
(万元)
17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43%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7年10月
1、工程内容及规模:
1.1项目概况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迅速的发展,工业、房地产、汽车等相关行业也在快速的发展,正好为玻璃加工业提供了很好的发展空间,市场对各种玻璃的需求量不断的增加,也加大了玻璃加工业的发展。河南华之艺玻璃有限公司抓住机遇计划投资700万元,租用荥阳市乔楼镇孙砦村村民陈营军的闲置厂区2000m2(土地证明见附件3、房屋租赁合同见附件4),建设年加工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本项目属于第J类第65条“玻璃及玻璃制品”(其中日产玻璃500吨及以上的应编制报告书,其他应编制报告表),本项目年加工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玻璃单重为25kg/m2,折合为2.5t/d、750t/a,未达到日产玻璃500吨,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河南华之艺玻璃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评价、科学评价、突出重点”的原则,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编制了《河南华之艺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经现场勘察,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尚未安装,尚未投产运营。
1.2本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详见表1。
表1 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总投资
万元
700
企业自筹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7
占总投资的2.43%
2
总占地面积
m2
2000
荥阳市乔楼镇孙砦村村民陈营军的闲置厂区
其中:建筑面积
m2
1320
3
年生产能力
平方米
3万
中空玻璃
4
年工作日
天
300
每天工作8小时
5
劳动定员
人
20
仅在厂区住宿,不在厂区用餐
2、政策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已在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豫郑荥阳制造[2017]19057,备案确认书见附件2。项目建设情况与备案相符情况详见下表2。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玻璃加工业,其中中空玻璃的生产采用的是自动生产线,不属于“淘汰类”中“落后产品”第五条第7款规定的“非机械生产中空玻璃”,本项目均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名录内,属允许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表2 项目建设情况与备案相符性
名 称
备案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
相符性
项目名称
河南华之艺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
河南华之艺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
相符
建设单位
河南华之艺玻璃有限公司
河南华之艺玻璃有限公司
相符
建设地点
荥阳市乔楼镇中原西路与万山路交叉口北500米路东
荥阳市乔楼镇中原西路与万山路交叉口北500米路东
相符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租赁厂区面积2000m2,建设年加工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
项目租赁厂区面积2000m2,建设年加工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
相符
主要生产工艺
主要工艺技术:外购原材料(玻璃)→切割→清洗→合片→打胶→成品。
主要工艺技术:外购原材料(玻璃)→切割→清洗→合片→打胶→成品。
相符
主要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中空机、空压机、打胶机、丁基胶涂布机、切割台等
主要生产设备:中空机、空压机、打胶机、丁基胶涂布机、切割台等
相符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主要生产工艺、主要设备等均与备案内容相符。
3、项目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荥阳市乔楼镇中原西路与万山路交叉口北500米路东,租用荥阳市乔楼镇孙砦村村民陈营军的闲置厂区2000m2,建设年加工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
经现场调查,荥阳市营军机械厂于2005年在此建厂,占地面积为4680m2,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生产、经营等问题,于2010年停产并拆除所有设备,同时将闲置厂区分隔为东、西两部分,其中西半部分(约2680m2)外租给郑州恒鑫机械设备公司生产、经营使用,东半部分(约2000m2)外租给本项目使用。经向企业核实,荥阳市营军机械厂在2005年至2010年的生产过程中未曾办理环保手续。
本项目北侧为一条小路,隔路依次为南孙砦村、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和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西侧紧邻天鼎支柱煤矿机械厂,东侧紧邻郑州恒鑫机械设备公司,南侧紧邻荥阳市宇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本项目周围分布的敏感点主要为北侧30m处的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东北侧36m处的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西北侧40m处南孙砦村,南侧95m处的乔楼一中,东南侧102m处的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和180m处的在建乔楼安置区,东侧136m处的乔楼镇实验幼儿园。项目周围多为工矿企业,生产条件良好,交通便利。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周围环境概况图见附图二。
4、规划相符性分析
4.1与乔楼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荥阳市乔楼镇中原西路与万山路交叉口北500米路东,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乔楼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证(见附件3),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乔楼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2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相符性分析
根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有关要求,确定南水北调荥阳段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渠道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向两侧外延 200m;二级保护区范围自渠道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向左、右两侧分别外延3000m、2500m。
本项目厂址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左岸,距离南水北调总干渠约7.1km(本项目与南水北调的位置关系见附图三),位于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之外,不会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造成影响。
4.3与“四库一河”规划区的相符性分析
“四库一河”位于索河中段,南起三仙庙水库、北至河王水库,沿索河南北全长 35km,索河中线东西各1km范围,在沿河200m范围内进行河道治理及绿化,在沿河1000m范围内进行相关产业配套和综合开发建设。规划面积102.258km2,城镇建设用地面积 60.2km2。
本项目西侧距离索河约500m,在“四库一河”规划范围内,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时产生的废水,水质较为简单,可直接排放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优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对“四库一河”规划区域无明显影响。
5、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
表3 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组成
主项名称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675m2,砖混结构,1座,1层,长45m×宽15m×高4m。
储运工程
仓库
建筑面积325m2,砖混结构,1座,1层,长25m×宽13m×高4m,主要用于原材料及成品的存储。
辅助工程
办公用房
建筑面积200m2,砖混结构,1座,1层。
职工宿舍
建筑面积120m2,砖混结构,1座,1层。
公用工程
供电
荥阳市乔楼镇供电线路供给
供水
荥阳市乔楼镇供水系统供给
排水
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施胶废气:2个集气罩+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全部依托厂区现有1座20m3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固废处置
生产垃圾桶;分类暂存,仓库西北角各设置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5m2)、1座危废暂存间(5m2)
噪声治理
主要设备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
6、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年加工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主要产品方案见表4。
表4 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分类
单重(kg/m2)
年产量(m2)
重量(t/a)
备注
中空玻璃(双层)
25
30000
750
厚度为5mm玻璃+9mm中空铝框+5mm玻璃
7、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详见表5。
表5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规格型号
备注
1
中空机
1
LBW1800PB
该设备为一体机,包括玻璃清洗、合片工序,设备自带1套1.5m×1m×0.4m的循环水箱
2
空压机
1
W-09/8
/
3
丁基胶涂布机
1
DJT04H
/
4
双自动打胶机
1
YL-451
/
5
切割台
1
/
/
8、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6,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7。
表6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一览表
序号
原辅料名称
产品单耗量
年消耗量
备注
1
玻璃原片
/
60301.5m2/a
外购,玻璃尺寸0.3m×0.3m~2.5m×3m
3
玻璃用胶
0.06kg/m2(单面)
1.8t/a
外购,每组两桶,分别是硅酮胶、丁基胶,每桶18kg
4
铝条
4m/m2(单面)
12万m/a
外购,铝条厚度为9mm
5
分子筛(干燥剂)
0.025kg/m2(单面)
0.75t/a
外购
表7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原辅材料名称
理化性质
硅酮胶
有机硅部分产品,主要为硅酮,硅酮的主要成分是聚二甲基硅氧烷,二氧化硅等,无毒性,不可燃。类似软膏,一旦接触空气中的水分就会固化成一种坚韧的橡胶类固体,粘结力强,拉伸强度大,同时又具有耐候性、抗振性,和防潮、抗臭气和适应冷热变化大的特点,用于玻璃方面的粘接和密封。
丁基胶
以丁基橡胶为基料,添加适量补强剂和增粘剂炼制而成,丁基橡胶是合成橡胶的一种,由异丁烯和少量异戊二烯合成。丁基胶具有易施工,具有持久的密封性;色泽光亮,优异的抗紫外光老化、极低的水蒸气透过率和对玻璃与金属有良好的粘接强度等特点。已大量用于中空玻璃内道密封。
干燥剂
即为分子筛,一种具有立方晶格的硅铝酸盐化合物,粉末状晶体,具有均匀的微孔结构,孔穴直径大小均匀,这些孔穴能把比其直径小的分子吸附到孔腔的内部,并对极性分子和不饱和分子具有优先吸附能力,用于中空玻璃夹层空气中水分和气体的吸附,避免玻璃结雾,使中空玻璃即使在很低温度下仍然保持光洁透明,提高中空玻璃的保温隔音性能,充分延长中空玻璃的使用寿命。
9、项目资源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营运期资源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8。
表8 本项目资源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备注
1
水
m3/a
495
荥阳市乔楼镇供水系统供给
2
电
kW·h/a
6万
荥阳市乔楼镇供电线路供给
10、劳动定员及工作时间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按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工作人员仅在厂区住宿,不在厂区用餐。
11、公用工程
11.1、供电
本项目年用电量约6万kW·h,由荥阳市乔楼镇供电线路供给,能满足项目用电要求。
11.2、供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均由荥阳市乔楼镇供水系统供给。项目用水主要为玻璃清洗用水以及职工生活用水,总用水量1.65m3/d、495m3/a,其中新鲜水用量为1.15m3/d、345m3/a,循环用水量0.5m3/d、150m3/a。
(1)玻璃清洗用水
中空机上自配有1台清洗设备,自带有1个0.6m3的循环水箱,循环用水量为0.5m3/d、150m3/a。玻璃清洗后会带走一部分的水分,在吹干工序挥发,需补充新鲜水0.1m3/d、30m3/a。清洗用水需每10天更换一次,则更换用新鲜水量为0.05m3/d、15m3/a。项目玻璃清洗新鲜水的用量为0.15m3/d、45m3/a。
(2)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仅在厂区住宿,不在厂区用餐,根据《河南省用水定额》(DB41/T385-2009),用水量取50L/d·人,则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m3/d、300m3/a。
综上所述,本项目新鲜水用量为1.15m3/d,345m3/a,由荥阳市乔楼镇供水系统供给。
11.3、排水
(1)玻璃清洗废水
项目清洗用水长时间循环使用会含有少量玻璃碎屑等杂质,因此评价建议企业每10天将循环水箱中的水替换一次,则清洗废水的排放量为0.05m3/d、15m3/a。玻璃清洗废水水质较为简单,可直接排放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m3/d、240m3/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给排水情况见表9,本项目水平衡见图1。
表9 本项目给排水情况
类别
单位
m3/d
m3/a
用水
用水总量
1.65
495
新鲜水量
1.15
345
循环水量
0.5
150
排水
排放水量
0.85
255
损耗
损耗水量
0.3
90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荥阳市地处中原,隶属于河南省郑州市。地理位置在北纬 36°46′~36°59′,东经 113°07′~113°30′之间,东西宽36km,南北长43km,总面积954.83km2,耕地面积69.2万亩,占总面积的48.3%。东与郑州市毗邻,西同巩义市相连,南有伏牛余脉和新密市搭界,北跨黄河与温县、武陟县接壤。
本项目位于荥阳市乔楼镇孙砦村,项目西侧为万山路,地理位置优越,详见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
2、地形、地貌
荥阳地跨黄淮两大流域,是豫西丘陵向豫东平原过渡地带,其中黄河流域面积占该市总面积的56%,淮河流域面积约占44%。荥阳境内地貌差别较大,南山北陵,中为平原,总的趋势为西向东北倾斜,地面起伏,岗谷相间,沟壑纵横,地形复杂,海拔高度107~854m之间, 邙岭西向东横贯市境北部, 是预防黄河洪水的天然屏障。西部为黄土陵区,海拔高度在150~300m,南部为浅山区,属嵩箕山延伸的余脉,海拔高度为180~700m,中部为平原地带,海拔高度为107m~200m,邙岭坡下为黄河滩区,海拔高度100~103m,地面平坦。
3、气候、气象
荥阳市位于河南省中部,以气候类型划分,属北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一年四季受季风影响非常明显。冬季常受西伯利亚极地冷空气团南下侵袭,降水稀少,空气干燥;夏季常处于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后部,容易产生阵性降水,空气湿热,降水量大;春秋季节属冬夏的过渡时期,气温较为温和。多年平均气温为14.2~14.6℃,全年日照2336h,无霜期平均为223d,年平均降雨量为640.9mm,年际变化颇大,时空分布很不均匀,汛期多集中在6~9月,平均占全年的65.3%,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2085mm,相对湿度为64%,最大积雪深度230mm,最大冻结深度为180mm。荥阳市全年主导风向为夏季东南风,冬季西北风。气候特征见表10。
表10 荥阳市气候特征表
气象要素
荥阳市
气象要素
荥阳市
年最高气温(℃)
43.0
主导风向
夏SE、冬NW
年最低气温(℃)
-17.9
年平均风速(m/s)
2.5
年降水量(mm)
395.5-786.0
年最大积雪厚度(cm)
20
年蒸发量(mm)
1580.5-1853.05
年最大冻土深度(cm)
18
4、水文
(1)地表水
荥阳市河流分属于黄、淮两大水系。黄河水系主要为汜水河、枯河,汜水河发源于新密市五指岭,流域面积约380km2,枯河发源于上街区中铝河南分公司东北角,是一平原河道,在境内的流域面积约为227.7km2。淮河水系主要有索河、须水河和贾峪河,均为贾鲁河支流,索河发源于南部崔庙、贾峪一带山区,东西两支流在丁店汇合后北流经荥阳城区,出境后入郑州郊区须水河。
(2)地下水
涌水量大于50t/h的富水区分布在广武镇东南部及汜水镇的汜河湾内,涌水量为10~50t/h的中等富水区分布在广武、高村等镇的大部和城关、乔楼镇北部平坦地带涌水量小于10t/h的贫水区主要分布在全市的丘陵和山区。
5、土壤
荥阳市土壤类型包括褐土和潮土两个土类,四个亚类:褐土、潮土、潮褐土、褐土性土、黄潮土。按照耕地划分为21个土种,归纳为上、中、下三组,即上等土包括立黄土、潮黄土、洪淤土等7个土种,面积148438亩,占全县耕地的19.7%;中等土包括自立土、潮白土、黄土等8个土种,面积479356亩,占全县耕地的63.7%;下等土包括白土、小两合土等6个土种,面积124527亩,占总耕地的16.6%。
6、矿产资源
荥阳市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开发前景广阔,已探明矿藏70多种,主要有煤、铝矾土、大理石、石灰石、花岗岩等12种,其中煤炭储量丰富,达2.05亿吨,其它矿产储量37.7亿吨。
7、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荥阳市土壤结构好,土地肥沃,盛产小麦、玉米、棉花、花生、冬桃、金银花、石榴、柿子等。河阴石榴古为宫廷贡品,久负盛名;万山冬桃一枝独秀,享誉中州。
农作物以小麦、玉米、谷子、棉花为主,耕作为二熟制。经济作物有蔬菜、油菜、棉花、花生等。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动植物。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本次环境空气评价引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7年3月郑州市辖五县(市)及上街环境空气质量月报监测结果,荥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见表11。
表11 荥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均值,单位μg /m3)
环境监测因子
NO2
PM10
PM2.5
SO2
监测值
49
89
54
18
标准值
80
150
75
150
超标倍数
0
0
0
0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污染物SO2、NO2、PM10、PM2.5的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
结合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索河(位于项目西侧约500m),根据区域水功能区划,本项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本项目引用郑州市环境监测站2017年1月到2017年3月对索河入须水河处监控断面(市空控面)的监测数据,统计结果见表12。
表12 索河入须水河处监控断面各污染因子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
污染物名称
监测范围
标准指数
超标倍数
标准限值
COD
24~25
0.8~0.83
0
30
BOD5
2~3
0.33~0.50
0
6
氨氮
0.17~0.20
0.11~0.13
0
1.5
高锰酸钾指数
8.70~8.71
0.87~0.81
0
10
由表12知,该区域地表水系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表明索河入须水河出水质状况良好。
3.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属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2017年7月10日~11日对本项目东、南、西、北各厂界外1m处及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南孙砦村、乔楼一中、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乔楼镇实验幼儿园、在建的乔楼安置区声环境进行现场监测,连续监测两天,昼夜各监测一次,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13。
表13 本项目噪声监测一览表 单位:dB(A)
序号
监测点位
噪声值
标准限值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东厂界
51.1~51.4
43.2~43.5
60
50
2
南厂界
53.2~53.5
45.3~45.6
3
西厂界
50.1~50.6
41.3~41.7
4
北厂界
49.5~49.8
40.4~40.9
5
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
49.3~49.8
40.2~40.6
6
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
50.2~50.5
42.2~42.6
7
南孙砦村
51.5~52.1
43.2~43.8
8
乔楼一中
50.5~50.8
41.2~41.6
9
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
48.6~49.2
40.1~40.5
10
乔楼镇实验幼儿园
51.1~51.6
43.1~43.5
11
在建的乔楼安置区
48.2~48.6
40.5~40.9
由表13可知,本项目厂界四周及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南孙砦村、乔楼一中、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乔楼镇实验幼儿园、在建的乔楼安置区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4.生态环境
项目周围主要为道路、企业等,地表植被主要为人工种植的植物以及农作物,生态环境较好,无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4。
表14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m)
功能
保护级别
大气环境
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
N
30
行政办公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
NE
36
文教
南孙砦村
NW
40
居住
乔楼一中
S
95
文教
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
SE
102
行政办公
乔楼镇实验幼儿园
E
136
文教
在建的乔楼安置区
SE
180
居住
噪声
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
N
30
行政办公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
NE
36
文教
南孙砦村
NW
40
居住
乔楼一中
S
95
文教
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
SE
102
行政办公
乔楼镇实验幼儿园
E
136
文教
在建的乔楼安置区
SE
180
居住
地表水环境
索河
W
500
纳污、灌溉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单位:μg /m3
污染物名称 SO2 NO2 TSP PM10 PM2.5
24小时平均 150 80 300 150 75
1小时平均 500 200 - - -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 单位:mg/L
污染物名称 pH COD BOD5 氨氮
标准值 6~9 30 6 1.5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单位:dB(A)
类 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非甲烷总烃 120 1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浓度执行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以色列的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长期浓度值)。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 单位:mg/L
污染物名 pH BOD5 COD* 氨氮* SS
标准值 6~9 300 450 55 400
备注:*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同时满足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COD≤480mg/L、NH3-N≤55mg/L。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4)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中,含有总量控制因子,总量控制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总量核算为0.666kg/a。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40m3/a,总量控制指标主要为COD、氨氮,评价采用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COD:50mg/L,氨氮:5mg/L)进行本项目总量核算:COD0.012t/a、氨氮0.0012t/a。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本项目租用荥阳市乔楼镇孙砦村村民陈营军的闲置厂区2000m2,经现场勘察,厂房已建成,土建施工已结束。本项目不涉及施工期建设,因此评价不再对施工期产生的影响进行赘述。
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1、 本项目工艺流程简述及图示:
本项目中空玻璃生产线主要采用中空机进行生产,该设备为一体机,包括清洗、合片等工段,具体生产工艺介绍如下:
①切割:外购玻璃原片,根据厂家所需的尺寸大小,利用切割台将玻璃原片切割成所需尺寸;
②清洗:切割好的玻璃,进入中空机清洗工段进行清洗,清洗工段自带有循环水系统(1.5m×1m×0.4m循环水箱),清洗过程边用清水冲洗边用清洗机上自带的毛刷进行刷洗。清洗工段自带有吹干功能,玻璃经清洗后将其吹干。
③裁切、灌装:人工将外购铝条按照玻璃的规格进行裁切,然后人工用分子筛(干燥剂)进行填充进铝条空隙,利用插角法将填充好的铝条进行组合,制成同规格的铝框。
④丁基胶涂布、合片:利用丁基胶涂布机将填充好的铝框进行丁基胶涂布,然后与清洗后的钢化玻璃(两片)进入中空机合片工段平压合片。
⑤打胶:利用打胶机用硅酮胶对合片后的中空玻璃边缘进行补胶固化工作,即可得到成品。
2、职工生活产污环节
职工办公生活产污环节见图3。
图3 本项目办公生活产污环节
3、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主要的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打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3kg/h、1.8kg/a。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玻璃清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玻璃清洗废水的产生量为0.05m3/d、15m3/a,废水水质较为简单;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m3/d、240m3/a,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300mg/L、BOD5180mg/L、NH3-N25mg/L、SS200 mg/L。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中空机、切割台、空压机等设备运转噪声,噪声源强为80~8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玻璃切割时产生的废边角料及玻璃碎屑3.8t/a,废胶桶0.2t/a,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量为3.78kg/a以及职工生活垃圾3t/a。
名称类别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 处理后排放浓度
及排放量
大
气
污
染
物 打胶工序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 0.9mg/m3 0.0027kg/h、1.62kg/a 0.27mg/m3 0.00081kg/h、0.486kg/a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 0.0003kg/h 0.18kg/a 0.0003kg/h 0.18kg/a
水
污
染
物 玻璃清洗废水废水 废水量 0.05m3/d、15m3/a 0(综合利用,不外排)
COD 100mg/L 0.0015t/a
SS 150mg/L 0.0023t/a
生活污水 废水量 0.8m3/d、240m3/a 0.8m3/d、240m3/a
COD 300mg/L 0.072t/a 300mg/L 0.072t/a
BOD5 180mg/L 0.0432t/a 180mg/L 0.0432t/a
SS 200mg/L 0.048t/a 200mg/L 0.048t/a
NH3-N 25mg/L 0.006t/a 25mg/L 0.006t/a
固
体
废
物 切割工序 废玻璃边角料 3.8t/a 0(由玻璃厂家回收利用)
打胶工序 废胶桶 0.2t/a 0(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废气治理 废活性炭(HW49) 3.78kg/a 0(定期送至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3t/a 0(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噪
声 噪声源主要为中空机、切割台、空压机等设备运转噪声,噪声源强为80~85dB(A),经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主要生态影响
由于本项目生产厂房为租赁,不进行厂房的施工建设,因此改变当地生态环境,对其影响较小。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由于本项目租用荥阳市乔楼镇孙砦村村民陈营军的闲置厂区,施工期已结束,因此本次评价将不再对施工期影响进行分析。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1废气源强及预测分析
项目中空玻璃在生产过程中会用到丁基胶和硅酮胶,会有微量的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成分为烃类(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查阅资料,硅酮胶和丁基胶中约有0.1%的有机废气产生。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丁基胶和硅酮胶总用量为1.8t/a,每天施胶时间按2h计,则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3kg/h、1.8kg/a。评价建议企业分别在丁基胶涂布机和打胶机出胶口处设置1个集气罩(风机风量为3000m3/h),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的收集效率可达90%,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处理效率可达70%,则本项目施胶废气的产排情况见表15。
表15 本项目施胶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废气排放源 产生情况 治理措施 排放情况
产生量(kg/a) 产生速率(kg/h) 产生浓度(mg/m3) 排放量(kg/a)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有组织(3000m3/h) 非甲烷总烃 1.62 0.0027 0.9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0.486 0.00081 0.27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0.18 0.0003 / / 0.18 0.0003 /
合计 非甲烷总烃 1.8 / / / 0.666 /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和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容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15m高排气筒对应的排放速率为10kg/h)
采取以上措施后,该项目有机废气对操作工人和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评价采用EIAProA2008软件中的估算模式(SCREEN3模型)对非甲烷总烃在厂界和敏感点处浓度进行预测,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参数见表16,无组织废气排放参数见表17,大气污染物采用估算模式预测结果见表18、表19。
表16 有组织废气排放参数
有组织废气
排放源 坐标
(X,Y)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H0(m) 排气筒高度H(m) 排气筒内径D(m) 烟气出口速率(m3/s) 烟气出口温度T(K) 年排放小时数Hr(h) 排放
工况 评价因子源强Q(kg/h)
非甲烷总烃 (0,0) 8 15 0.3 0.83 293 600 间断 0.00081
表17 无组织废气排放参数
无组织废气排放源 坐标
(X,Y) 面源长度(m) 面源宽度(m) 与正北夹角Arc(°) 面源初始排放高度H (m) 年排放小时数Hr(h) 排放
工况 评价因子源强Q(kg/h)
非甲烷总烃 (0,0) 45 15 90 4 600 连续 0.0003
备注: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浓度执行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以色列的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长期浓度值)。
表18 有组织废气厂界及敏感点处预测结果
厂界及敏感点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非甲烷总烃
下风向预测浓度C(mg/m3)
东厂界 1 1E-06
南厂界 1 1E-06
西厂界 1 1E-06
北厂界 35 2.48E-05
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 30 1.45E-05
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 36 2.68E-05
南孙砦村 40 3.47E-05
乔楼一中 95 7.24E-05
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 102 7.03E-05
乔楼镇实验幼儿园 136 6.88E-05
在建的乔楼安置区 180 6.41E-05
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 7.35E-05
下风向最大浓度点出现的位置(m) 87
标准限值(mg/m3) 2.0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车间外87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7.35E-05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以色列的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长期浓度值2.0mg/m3的要求。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北侧30m处的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东北侧36m处的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西北侧40m处南孙砦村,南侧95m处的乔楼一中,东南侧102m处的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和180m处的在建乔楼安置区,东侧136m处的乔楼镇实验幼儿园,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1.45E-05mg/m3、2.68E-05mg/m3、3.47E-05mg/m3、7.24E-05mg/m3、7.03E-05mg/m3、6.88E-05mg/m3、6.41E-05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以色列的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长期浓度值2.0mg/m3的要求。
表19 无组织废气厂界及敏感点处预测结果
厂界及敏感点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非甲烷总烃
下风向预测浓度C(mg/m3)
东厂界 1 0.0001823
南厂界 1 0.0001823
西厂界 1 0.0001823
北厂界 35 0.0004637
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 30 0.0004366
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 36 0.0004652
南孙砦村 40 0.000456
乔楼一中 95 0.0002921
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 102 0.0002626
乔楼镇实验幼儿园 136 0.000165
在建的乔楼安置区 180 0.0001019
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 0.0005075
下风向最大浓度点出现的位置(m) 51
标准限值(mg/m3) 2.0
(2)预测结果达标分析
经预测,各厂界处无组织粉尘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1.0 mg/m3)。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车间外51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5075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以色列的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长期浓度值2.0mg/m3的要求。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北侧30m处的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东北侧36m处的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西北侧40m处南孙砦村,南侧95m处的乔楼一中,东南侧102m处的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和180m处的在建乔楼安置区,东侧136m处的乔楼镇实验幼儿园,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04366mg/m3、0.0004652mg/m3、0.000456mg/m3、0.0002921mg/m3、0.0002626mg/m3、0.000165mg/m3、0.0001019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以色列的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长期浓度值2.0mg/m3的要求。
1.2卫生防护距离
(1)大气防护距离计算
本评价采用EIAProA2008软件中的估算模式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结果见表20。
表20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
面源排放
气体 排放位置 评价标准(mg/m3) 面源排放速率(kg/h) 面源计算参数(m) 计算距离(m)
高度 长度 宽度
非甲烷总烃 生产车间 2.0 0.0003 4 45 15 无超标点
由预测结果可知,在项目生产车间四周,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无超标点,故无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卫生防护距离计算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以Qc/Cm为最大值的污染因子作为卫生防护距离的评价因子,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
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从GB/T-13201-90中查取。
表21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一览表
污染因子 源强
(kg/h) 评价标准(mg/m3) 平均风速
(m/s) 无组织排放面积(m2) 计算卫生防护距离(m) 提级后卫生防护距离(m)
非甲烷总烃 0.0003 2.0 2.1 675 0.01 50
由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可知,非甲烷总烃计算卫生防护距离为 0.01m,提级后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3)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
综上所述,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本项目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向外延伸50m的范围,各厂界卫生防护距离为:东厂界外50m、南厂界外50m、西厂界外50m、北厂界外15m。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北侧30m处的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东北侧36m处的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西北侧40m处南孙砦村,南侧95m处的乔楼一中,东南侧102m处的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和180m处的在建乔楼安置区,东侧136m处的乔楼镇实验幼儿园,因此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点。详见附图五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示意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玻璃清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2.1 生产废水
(1)产排情况
玻璃清洗废水的产生量为0.05m3/d、15m3/a,污染物浓度为COD100mg/L、SS150 mg/L,水质较为简单,可直接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2)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中规定浇洒道路用水量为2~3L/(m2·d),本次厂区内道路用水系数取2L/(m2·d),厂区内道路面积约为500m2,则浇洒道路用水量1m3/d,本项目玻璃清洗废水每10天排放一次,排水量为0.5m3/次,完全可消纳利用。
2.2生活污水产排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m3/d、240m3/a,产生量少,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300mg/L、BOD5180mg/L、NH3-N25mg/L、SS200 mg/L。厂区已设1座20m3化粪池,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300mg/L、BOD5180mg/L、NH3-N25mg/L、SS200 mg/L,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同时满足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COD≤480mg/L、NH3-N≤55mg/L)。本项目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3 废水进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
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位于荥阳市建设路西侧路北,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t/d,采用百乐克(悬挂链式移动曝气)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收水范围包括建设路以南,310国道以北,索河以东,百合路以西规划区,服务面积10.72km2。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2006年7月一期工程建成投运,2007年8月二期工程建成投运。荥阳市于2011年10月建设荥阳市东部城区污水主干管,收集建设路以南、京城北路以东、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以西、荥运路以北的范围内污水,经污水提升泵站送至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位于荥阳市乔楼镇中原西路与万山路交叉口北500米路东,处于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该项目所在区域沿万山路敷设有污水管网,项目废水可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综上分析,本项目废水进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中空机、切割台、空压机等设备运转噪声,噪声源强为80~85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可降噪20dB(A)。本项目噪声设备源强及降噪措施情况见表22。
表22 本项目噪声设备源强及降噪措施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声源值
dB(A) 防治措施 治理后声源值dB(A)
1 中空机 1 80 减振基础、厂房隔声 60
2 切割台 1 85 减振基础、厂房隔声 65
3 空压机 1 85 减振基础、厂房隔声 65
预测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推荐的模型。噪声在传播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使其产生衰减,根据建设项目噪声源和环境特征,预测过程中考虑厂房等建筑物的隔声及屏障作用。预测模式采用点声源处于半自由空间的几何发散模式。
室外点声源利用点源衰减公式
式中LA(r)、LA(r0)分别是距声源r、r0处的A声级值。
各噪声源对预测点贡献声级及背景噪声叠加公式
式中:LAi为声源单独作用时预测处的A声级,n为声源个数。
本项目厂界及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见表23。
表23 厂界噪声影响分析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厂界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声压级dB(A) 距离(m) 贡献值dB(A)
东厂界 中空机 1 60 15 43
切割台 1 65 25
空压机 1 65 15
南厂界 中空机 1 60 5 50
切割台 1 65 10
空压机 1 65 10
西厂界 中空机 1 60 15 46
切割台 1 65 10
空压机 1 65 25
北厂界 中空机 1 60 40 38
切割台 1 65 35
空压机 1 65 35
备注: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由上表可知,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表24 本项目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A)
敏感点 与车间距离(m) 贡献值
(dB(A)) 背景 预测值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昼间 昼间 夜间
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 30 18 49.3~49.8 40.2~40.6 49.3~49.8 60 50
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 36 14 50.2~50.5 42.2~42.6 50.2~50.5
南孙砦村 40 12 51.5~52.1 43.2~43.8 51.5~52.1
乔楼一中 95 10 50.5~50.8 41.2~41.6 50.5~50.8
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 102 16 48.6~49.2 40.1~40.5 48.6~49.2
乔楼镇实验幼儿园 136 12 51.1~51.6 43.1~43.5 51.1~51.6
在建的乔楼安置区 180 10 48.2~48.6 40.5~40.9 48.2~48.6
由上表可知,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南孙砦村、乔楼一中、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乔楼镇实验幼儿园及在建的乔楼安置区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综上分析,本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玻璃切割时产生的废边角料、废胶桶、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1)废玻璃边角料
边角废料主要来自玻璃切割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及碎屑,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玻璃年用量60301.5m2/a,玻璃边角余料和碎屑产生量平均取玻璃年用量0.5%,则玻璃废料产生量为301.5m2/a,约3.8t/a。评价建议企业在仓库西北角新建一座5m2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玻璃厂家回收再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胶桶
本项目每年用胶50组,每组两桶,分别为硅酮胶和丁基胶,废胶桶的产生量为100个/a,每个空桶的重量约为2kg/个,则废胶桶产生量为0.2t/a。统一收集后定期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污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26号),该废桶不属于危险废物。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指由原所有者回收并重新用于包装或盛装该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评价建议企业在仓库西北角新建一座5m2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
(3)废活性炭
本项目施胶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活性炭需要定期更换,活性炭更换频次为1次/2月。根据厂家提供资料得知1kg活性炭可吸附0.3kg~0.4kg有机废气,本次评价按1kg活性炭吸附0.3kg有机废气计算,本项目共需吸附有机废气量为1.134kg/a,经计算活性炭用量为3.78kg/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为3.78kg/a,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900-041-49。
评价建议在生产车间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5m2),定期送至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断;危废贮存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4)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以0.5kg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d,年产生生活垃圾3t/a。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荥阳市乔楼镇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通过以上处理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均进行了综合利用与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固废产生种类及处理措施一览表详见表24。
表24 项目固体废物种类及处理处置措施表
序号 污染物 产生途径 产生量(t/a) 属性 处理或处置方式
1 废玻璃边角料 切割工序 3.8t/a 一般固废 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玻璃厂家回收再利用
2 废胶桶 打胶工序 0.2 t/a 一般固废 统一收集后定期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
3 废活性炭 施胶工序 3.78kg/a 危险废物(HW49) 定期送至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4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3t/a 生活垃圾 送至荥阳市乔楼镇垃圾中转站
5、厂址可行性分析
5.1 周围环境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荥阳市乔楼镇中原西路与万山路交叉口北500米路东,租用荥阳市荥阳市乔楼镇孙砦村村民陈营军的闲置厂区2000m2,建设年加工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北侧为一条小路,隔路依次为南孙砦村、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和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西侧紧邻天鼎支柱煤矿机械厂,东侧紧邻郑州恒鑫机械设备公司,南侧紧邻荥阳市宇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本项目周围分布的敏感点主要为北侧30m处的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东北侧36m处的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西北侧40m处南孙砦村,南侧95m处的乔楼一中,东南侧102m处的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和180m处的在建乔楼安置区,东侧136m处的乔楼镇实验幼儿园。项目周围多为工矿企业,生产条件良好,交通便利。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周围环境概况图见附图二。
5.2 与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的符合性
根据省政府颁布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豫政办[2010]76号),该处渠段一级保护区为200m,二级保护区左岸3000m,右岸2500m。本项目距南水北调总干渠最近距离约为7.1km,不在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5.3 与“四库一河”规划区的符合性
本项目西侧距离索河约500m,在“四库一河”规划范围内,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时产生的废水,水质较为简单,可直接排放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优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对“四库一河”规划区域无明显影响。
综上分析,本项目选址可行。
6、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包括1座生产车间、1座办公用房、1座职工宿舍和1座仓库,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南侧,主要用于生产中空玻璃,仓库位于厂区东侧,主要用于储存中空玻璃成品。办公用房主要位于厂区西侧,职工宿舍位于厂区北侧,与生产车间距离较远,可降低生产时对办公休息的影响,合理利用场地,因此,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六。
7、本项目环保投资及“三同时”环保设施验收内容
本项目建设工程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为1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43%。工程主要环保设施投资及验收清单见表25。
表25 工程环保投资及设施设备验收一览表
污染源分类 治理措施 验收内容 治理效果 投资
/万元
废气 打胶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个集气罩+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个15m高排气筒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容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 5.0
废
水 玻璃清洗废水 直接排放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 废水不外排 /
生活污水 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依托1座20m3化粪池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噪声 设备噪声 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措施 减振垫、隔音门、窗等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5.0
固废 废玻璃边角料 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玻璃厂家回收再利用 新建1座5m2固废暂存间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 3.0
废胶桶 统一收集后定期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
废活性炭 定期送至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新建1座5m2固废暂存间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3.0
生活垃圾 垃圾桶收集,定期清理 垃圾桶若干 合理处置 1.0
合计 17
名称
类别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打胶工序 非甲烷总烃 2个集气罩+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个15m高排气筒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容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
水
污
染
物 玻璃清洗工序 玻璃清洗废水 可直接排放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100%综合处理处置
生活污水 COD
BOD5
SS
NH3-N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及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固
体
废
物 切割工序 废玻璃边角料 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玻璃厂家回收再利用 100%综合处理处置
打胶工序 废胶桶 统一收集后定期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
废气治理 废活性炭 定期送至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工作人员 生活垃圾 垃圾桶收集送往垃圾中转站
噪
声 设备运行噪声 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位于荥阳市乔楼镇中原西路与万山路交叉口北500米路东,租用荥阳市乔楼镇孙砦村村民陈营军的闲置厂区,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周围分布为道路、工厂等,无需要特别保护的生态系统。厂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环境,因此项目运营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华之艺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总投资700万元。本项目已在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豫郑荥阳制造【2017】19057,占地面积约2000m2,环保投资1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3%。项目建设后将达到年加工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的生产能力。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玻璃加工业造,其中中空玻璃的生产采用的是自动生产线,不属于“淘汰类”中“落后产品”第五条第7款规定的“非机械生产中空玻璃”,本项目均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名录内,属允许类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荥阳市乔楼镇中原西路与万山路交叉口北500米路东,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乔楼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使用证(见附件三),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乔楼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周围分布多为工矿企业,生产条件良好,交通便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经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距南水北调总干渠最近距离约为7.1km,不在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本项目西侧距离索河约500m,在“四库一河”规划范围内,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时产生的废水,水质较为简单,可直接排放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对“四库一河”规划区域无明显影响。
综上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
5、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打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
项目中空玻璃在生产过程中会用到丁基胶和硅酮胶,会有微量的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成分为烃类(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查阅资料,硅酮胶和丁基胶中约有0.1%的有机废气产生。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丁基胶和硅酮胶总用量为1.8t/a,每天施胶时间按2h计,则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3kg/h、1.8kg/a。评价建议企业分别在丁基胶涂布机和打胶机出胶口处设置1个集气罩(风机风量为3000m3/h),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的收集效率可达90%,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处理效率可达70%。
◆有组织废气预测结果分析: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车间外87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7.35E-05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以色列的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长期浓度值2.0mg/m3的要求。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北侧30m处的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东北侧36m处的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西北侧40m处南孙砦村,南侧95m处的乔楼一中,东南侧102m处的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和180m处的在建乔楼安置区,东侧136m处的乔楼镇实验幼儿园,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1.45E-05mg/m3、2.68E-05mg/m3、3.47E-05mg/m3、7.24E-05mg/m3、7.03E-05mg/m3、6.88E-05mg/m3、6.41E-05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以色列的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长期浓度值2.0mg/m3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预测结果分析:
经预测,各厂界处无组织粉尘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1.0 mg/m3)。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车间外51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5075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以色列的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长期浓度值2.0mg/m3的要求。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北侧30m处的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东北侧36m处的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西北侧40m处南孙砦村,南侧95m处的乔楼一中,东南侧102m处的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和180m处的在建乔楼安置区,东侧136m处的乔楼镇实验幼儿园,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04366mg/m3、0.0004652mg/m3、0.000456mg/m3、0.0002921mg/m3、0.0002626mg/m3、0.000165mg/m3、0.0001019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以色列的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长期浓度值2.0mg/m3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玻璃清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玻璃清洗废水的产生量为0.05m3/d、15m3/a,废水水质较为简单,可直接排放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m3/d、240m3/a,经厂区内现有的1座20m3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300mg/L、BOD5180mg/L、NH3-N25mg/L、SS200 mg/L,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同时满足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COD≤450mg/L、NH3-N≤55mg/L)。本项目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中空机、切割台、空压机等设备运转噪声,噪声源强为80~85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乔楼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荥阳市乔楼镇孙砦小学、南孙砦村、乔楼一中、荥阳市公安局乔楼派出所、乔楼镇实验幼儿园及在建的乔楼安置区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废玻璃边角料产生量为3.8t/a,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玻璃厂家回收再利用;废胶桶产生量为0.2t/a,统一收集后定期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产生量为3.78kg/a,定期送至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由环卫部门清运至荥阳市乔楼镇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6、总量控制
总量控制指标为:非甲烷总烃0.666kg/h、COD0.012t/a、氨氮0.0012t/a。
二、评价建议
(1)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履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确保“三废”均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营运期生产管理,减少各种材料、能源、资源的浪费,尽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3)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确保车间内空气质量良好。
(4)选用低噪环保设备,并且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以避免非正常运行时污染物排放量及噪声增大,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搞好车间及周边环境卫生工作,厂区垃圾、废料及时清运或回收,避免污染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经营。
三、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河南华之艺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乔楼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和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固废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该厂址建设可行。
注 释
一、本报告表附以下附图、附件:
附图一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本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本项目与南水北调总干渠及索河的位置关系图
附图四 污水管网图
附图五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
附图六 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七 现场照片
附件1 环评委托书
附件2 备案确认书
附件3 土地使用证
附件4 租赁协议
附件5 营业执照
附件6 法人身份证
附件7 建设项目入驻证明
二、 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工程分析专题
2、污染防治措施专题
3、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题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