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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2000吨微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郑州市茂新微肥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茂生
联系人
朱辉
通讯地址
郑州荥阳市王村镇柏朵村
联系电话
13526781101
传真
68157766
邮政编码
450142
建设地点
郑州荥阳市王村镇柏朵村
立项审批部门
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豫郑荥阳制造[2017]15996
建 设 性 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62肥料制造
占地面积(m2)
2600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万元)
8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4.02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9年05月
项目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郑州市茂新微肥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0万元租赁荥阳市王村镇柏朵村郑州恒盛机械有限公司(马迁)原厂房2600m2,建设年产2000吨微肥项目,主要用于棉花施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受郑州市茂新微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委托书见附件一。本项目以铁粉、铜粉、锌粉、钼粉和硼粉等为原料进行混合、搅拌,不涉及化学反应,经比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L类“85化学肥料制造”中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因此,确定本次评价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充分类比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遵循环评有关规定和评价技术导则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评报告表。
2、工程内容
(1)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
本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见表1。
表1 本项目产品规格一览表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年产量
用途
微肥
100g/袋
2000吨
主要用于棉花施肥
(2)项目主要构筑物等技术指标见表2。
表2 项目主要构筑物
名称
结构
层数
占地面积
尺寸(m)
厂房
钢架结构
1层
2600m2
63(长)×42(宽)×7.5(高)
(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
表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台/套)
数量
1
干粉搅拌机
TW1000
台
2
2
干粉搅拌机
TW2000
台
3
3
粉剂包装机
DXOF60
台
6
4
自动包装机
YE01A
台
6
5
打包机
93N
台
2
6
上料机
/
台
7
(4)原辅材料用量见表4。
表4 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
单位
年用量
包装规格
来源
1
铁粉
t/a
300.4
20kg/袋
石家庄
2
铜粉
t/a
200.4
20kg/袋
石家庄
3
锌粉
t/a
500.4
20kg/袋
石家庄
4
钼粉
t/a
500.4
20kg/袋
石家庄
5
硼粉
t/a
500.1
20kg/袋
石家庄
6
包装袋
个
20000100
/
/
注:本项目所用原料均为颗粒物,粒径在1~2mm之间。
3、公用工程
供水:项目供水水源为厂区自备井。
供电:项目用电由王村镇柏朵村供电管网供给。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雨水随地势排入路边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无生产废水产生。
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为3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采用2班制,每班工作8h,年工作天数200d。
5、产业政策
本项目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的允许类范畴;同时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产品不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所列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豫郑荥阳制造 [2017]15996)。项目拟建内容与备案相符性情况见表5。本项目备案确认书见附件二。
表5 项目拟建内容与备案相符性一览表
项目
拟建内容
备案内容
相符性
项目名称
年产2000吨微肥建设项目
年产2000吨微肥建设项目
相符
建设单位
郑州市茂新微肥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茂新微肥科技有限公司
相符
厂房面积
租赁厂房占地面积为2600m2
租赁原有厂房2600m2
相符
生产工艺
外购原材料-混合、搅拌-分装-成品入库
外购原材料-混合-搅拌-分装-成品
相符
生产设备
搅拌机、包装机、打包机、上料机
搅拌机、包装机、打包机
相符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污染情况和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荥阳市广武镇位于荥阳市东北部13km处,北部紧临黄河,地理位置在东经113°69′~113°30′、北纬34°36′~34°58′之间,东西宽11.2km,南北长14.2km,总面积154km2。全镇辖43个行政村,284个村民组,总人口10.5万人。
本项目位于荥阳市王村镇柏朵村,本项目租赁恒盛机械有限公司(马迁)原有车间,租赁协议见附件四。项目东侧隔空地为016乡道,南侧为农田,西侧和北侧均为郑州恒盛机械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侧114m处的柏朵村。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见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
2、地形、地貌
荥阳地跨黄、淮两大流域,是豫西丘陵向豫东平原过渡地带,其中黄河流域面积占该市总面积的56%,淮河流域面积约占44%。
荥阳境内地貌差别较大,南部为山陵,中部为平原,总的趋势为由西向东倾斜,地面起伏,岗谷相间,沟壑纵横,地形复杂,海拔高度107~854m之间。邙岭自西向东横贯市境北部,是荥阳市预防黄河洪水的天然屏障。西部为黄土丘陵区,海拔高度在150~400m之间。南部为浅山区,属嵩箕山延伸的余脉,海拔高度在107~854m之间,中部为平原地带,海拔高度为107m~200m。
根据现场踏勘及查阅相关资料,本项目所处位置属于平原地带,项目区地势平坦。
3、气候与气象
荥阳市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气侯,四季分明,春季温暖,干燥多旱,夏季炎热,多雨易涝,秋季天气多变,旱涝交错,冬季寒冷多风,干燥少雨雪,冬旱频繁。全年平均气温14.4℃,高温天气集中于6~7月份,极端温度达42~45℃;低温天气主要集中在1月份,最低气温可达在-19.7℃。全年日平均气温在0℃以上达293~312天。全年平均日照总时数约2400h,全年7、8月日照最多,占全年总日照时数的 30%;1、2月最少,仅占全年总日照时数的10%。年均降水量640.9mm,多集中于夏季6、7月份,12、1月的降水量相对较少。年平均相对湿度60%,差异甚微。相对湿度的变化,主要受季风影响。
区内风向有明显的季节变化,冬季主导风为东北风和西北风,夏季为南风,春秋二季为冬夏交替时间,风向没有冬夏稳定,但由于近地层风向受地形影响,各地风向略有差别。全年风速平均3m/s,最大达18m/s。
4、地表水
荥阳市境内的主要河流为黄河、汜水河、枯河、索河等。
黄河流经荥阳市北部边境,边境长度41km。黄河由汜水镇的廖峪入境,经汜水、王村、高村、广武4乡镇,至广武镇桃花峪出境。水面宽约2km,流量一般在200-250立方米/秒,旱时80-100立方米/秒。水最深处可达5m以上,浅处2-3m。
汜水河地处荥阳市西北部,发源于新密市西北田种湾,全长39.1km,流域面积373.28km2,境内长27.2km,流域面积170.73km2。汜水河流经荥阳市刘河、高山、汜水三个乡镇。
枯河发源于郑州市上街区污水处理厂西北角,向东北流经上街区、荥阳市、惠济区,在惠济区古荥北流入黄河。主河道全长40.6km,境内的流域面积约为227.69km2。
索河发源于荥阳南部崔庙、贾峪及新密市交界带山区,东西两支流在丁店汇合后北流,经荥阳出境后在郑州市郊区汇入须水河,流域面积336.8km2(其中荥阳境外37.6平方公里)。索河原为一条自然泄洪河道,自1957-1958年在中游兴建了丁店、楚楼、河王三座梯级中型水库,洪水得到遏制。由于近二十年来,天气干旱,水源不足,三座水库溢洪道均未泄洪。唯有河王水库得到胜利渠的水源补充,基本保持常年满库运行。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南侧2.6km处的枯河。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主要是职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
5、地下水
荥阳市区域地下水主要分布在松散岩类孔隙中,水质比较丰富,根据其埋藏条件及水力性质,分为浅层潜水和中深层承压水。浅层水填深在60m以内,局部具弱承压性,含水层为粉土及粉质粘土类钙质结核,地下水位在15-30m之间,其流向由东南向西北,单井涌水量一般在10-30m3/h。深层承压水埋深在60-250m,可分为三个含水岩组。第一含水层组埋深60-120m,岩性为中细砂、中粗砂、砂砾石、东南有卵石,厚20-40m;第二含水层组埋深140-190m,岩性以中砂为主,厚约20-30m;第三含水层组埋深220-250m,岩性以砂、砾石为主,厚约30m左右,渗透系数为10-5cm/s<K<10-4cm/s,单井涌水量50~70m3/h,局部达到100m3/h。浅层地下水主要有大气降水补给,由于多年来开采地下水时都未进行止水,上下两层含水层水力联系较为密切,地下水排泄方式主要为人工开采,其次为向下游侧向径流排泄。
6、植被
荥阳市属暖温带阔叶落叶林带,天然植物很少,现有植物除野菜、杂草外,均属人工栽培植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棉花、花生、大豆、红薯、瓜类、大蒜、韭菜、菜花等;主要林木有:泡桐、杨树、槐树、榆树、柳树、苹果树、梨树、柿树、桃树等;花卉有:月季、菊花、迎春、茉莉、美人蕉等;药材有:蒲公英、茵陈、麦冬等;野菜有:灰灰菜、马齿菜、荠菜等。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所在位置周围主要为村庄、道路等,地表植被主要为农作物。
7、动物
荥阳市动物主要为鸟类、兽类以及水产动物。鸟类:常见的有麻雀、蓝喜鹊、黑乌鸦、白颈鸡、老鹰、斑鸠、猫头鹰、啄木鸟、家鸽、野鸽、家鸡、鹌鹑、黄鹂、大雁、黑鸭子、蝙蝠等;兽类:狗、猫、黄鼠狼、野兔等;水产动物:鲤鱼、鲫鱼、黄鳝、虾、泥鳅、螃蟹等。
项目区动物主要为人工饲养的狗、猫等,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动物。
规划相符性分析
1、与王村镇乡镇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王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出具的入驻证明可知,本项目所用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乡镇发展规划,同意入驻,见附件三。
2、项目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规划的位置关系
2.1《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内容
根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省南水北调、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局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一)非明渠段(隧洞、渡槽、暗渠等)。一级保护区范围自建筑物外边线(防护栏网)向两侧各外延50米;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向两侧各外延150米。
(二)明渠段。根据地下水位与总干渠渠底高程的关系及地下水内排、外排等情况,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设计地下水位低于渠底。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渠道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向两侧各外延50米;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向两侧外延1000米。
2、设计地下水位高于渠底地下水外排段。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渠道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向两侧各外延100米;二级保护区范围自渠道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向左、右侧分别外延2000米、1500米。
3、设计地下水位高于渠底地下水内排段。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渠道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向两侧各外延200米;二级保护区范围自渠道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向左、右侧分别外延3000米、2500米。
(三)城市规划区等重要区域的局部调整。南水北调一期工程总干渠穿越我省南阳、郑州、焦作、鹤壁、安阳及部分县市的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等重要区域。按照“二级保护区外边界线处地面高程不高于渠底及二级保护区最小宽度不小于1000米”的原则,对重要区域段右侧二级保护区范围进行局部调整。
其中,对于二级保护区管理措施为:
1、禁止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渣类污染物;
2、禁止新建、扩建污染较重的废水排污口,设置医疗废水排污口;
3、禁止新建、扩建污染重的化工、电镀、皮革加工、造纸、印染、生物发酵、选矿、冶炼、炼焦、炼油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以及其它污染重的建设项目;
4、禁止设置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危险废物集中转运、堆放、填埋和焚烧设施;
5、 禁止设置危险品转运和储存设施,新建加油站及油库;
6、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和环保有关规定、标准的高毒和高残留农药;
7、禁止将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有关规定的人工直接回灌补给地下水;
8、禁止采取地下灌注方式处理废水;
9、不得建立公共墓地和掩埋动物尸体;
10、禁止利用沟渠、渗坑、渗井、裂隙、溶洞以及漫流等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医疗废水和其他有毒有害废水;
11、禁止将剧毒、持久性和放射性废物以及含有重金属废物等危险废物直接倾倒或埋入地下,已排放、倾倒和填埋的,按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限期内处理。
2.2本项目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王村镇柏朵村,位于南水北调总干渠右岸,距离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最近垂直距离约1005m,因此,本项目在南水北调总干渠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见附件五。
本项目为微肥生产,所用原料均为颗粒物,为单纯的搅拌分装,无加热工序。项目营运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配料工序、传送带输送过程和搅拌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由于原料均为颗粒物,粉尘产生量较小。经预测,无组织排放废气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最大落地浓度为0.02275mg/m3,出现距离在152m处,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厂房内机械设备噪声经基础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外运,废弃包装袋定期外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管理要求,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预计对南水北调影响较小。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荥阳市王村镇柏朵村,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采用郑州市环保局网站公布的2017年3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月报中有关荥阳市的监测数据,监测因子包括SO2、NO2、PM10。具体监测数值见表6。
表6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ug/m3
监测因子
监测数值
执行标准
超标倍数
SO2
18
150
0
NO2
49
80
0
PM10
89
150
0
由表6可以看出,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因子SO2、NO2和PM10的监测数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表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距离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体为枯河。枯河为季节性河流,非雨季无自然径流,枯河上游来水主要为上街区污水处理厂排水,蓄存于唐岗水库。除雨季泄洪外,枯河唐岗水库下游至广武镇车庄段常年断流。本项目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由于本项目不排放废水,因此,只对枯河的现状水质进行调查,枯河水质评价引用距离位于上街区河南力威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化工设备、衬里设备,20000台(套)补偿器、矿山机械、环保设备生产项目(报批版)》(2017年4月)中对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入枯河处下游500m处的水质现状进行的监测数据。具体数值见表7。
表7 地表水污染物浓度监测数值 单位:mg/L
监测时间
pH
COD
BOD5
NH3-N
总磷
2016年11月23日~25日
7.44~7.74
22.5~23.7
3.35~3.49
0.77~0.83
0.22~0.31
标准值
6-9
30
6
1.5
0.3
由表7可知:枯河各项监测因子中除总磷出现超标外,其它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水质超标原因主要是枯河沿途接纳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所致。
3、声环境现状
本项目位于王村镇柏朵村,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区域昼间噪声值在45.2~47.6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39.5~41.2(A)之间,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
项目周围的生态主要为农田,评价范围内未发现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本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及其距离见下表。
表8 本项目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因素
保护目标
相对位置
距离(m)
保护级别
地表水
环境
枯河
S
260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
南水北调
S
100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
大气环境、
声环境
柏朵村
SE
11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类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大气
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二级标准,详见表9。
表9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单位:ug/m3
污染物名称
SO2
NO2
PM10
日均值
150
80
150
2、地表水
地表水枯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详见表10。
表10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名称
pH
COD
NH3-N
标准值
6-9
30
1.5
3、声环境
厂界外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见表11。
表11 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大气排放标准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详见表12。
表12 废气排放评价标准 单位:ug/m3
污染物名称
颗粒物
标准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2、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见表13。
表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3、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SO2、NO2产生。没有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因此,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