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顺祥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加工 10 万吨交通设施及配件项目(一期)
- 时间:2020-12-14
- 浏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示》(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冠县顺祥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加工 10 万吨交通设施及配件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 10 万吨交通设施及配件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冠县烟庄街道武训大道与苏州路路口东388米路北
建设单位:冠县顺祥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
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IMVhQAj2IYdIvc4p54a5A
提取码:iqq5
联系人:宋经理
联系电话: 13656355696
邮箱:13173255625@qq.com
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14日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13656355696
邮箱:13173255625@qq.com
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14日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